吉泰大道(文沿路-西塘路)新建工程资金已落实,经泰发改字【2018】135号立项批复,现将对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泰和县城乡建设局
二、工程名称:吉泰大道(文沿路-西塘路)新建工程
三、工程地点:起始于澄江镇文沿路,终点西塘路
四、工程概况:吉泰大道工程全长约2公里,道路红线宽4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工程、桥涵、给排水、电信管道工程、电力与道路绿化、照明等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程总投资:约8000万元,本项目投资约6209万元。
九、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所含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十一、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由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担任,否则无效,作废标处理);
(5)拟派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及开标前(不含开标本月)连续交纳 6 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以单位注册所在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有效,其它部门提供无效);如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变更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6)八大员(指市政施工员、安全员、市政质量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劳动聘用合同;
(7)外埠进赣投标单位应按赣建办【2017】14 号文执行;
(8)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或投标单位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9)投标单位须提供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10)根据泰府办【2018】227号文件要求,施工单位在我县参与项目工程招投标必须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 上午9时30分前。
2、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2日 上午9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
十五、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
招标单位:泰和县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387962378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小文 联系电话:0796-7283370 13479669284
泰和县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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