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益,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有效化解县城小学大班额,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以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泰和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名单为准。具体指老澄江镇非农业户籍及南门、西门、城东、北门、月池、官溪村农业户籍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是指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未满6周岁(至当年8月31日止)的儿童不属于当年招生范围。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适龄儿童。
二、划片录取。
1、县城小学户籍内适龄儿童的入学办理。
县城各小学依据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泰和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名单,根据户口和家庭实际住址,按以下办法确定入学对象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1)南门、西门、城东农业户口的适龄儿童由澄江中心小学及所辖的城东小学、南门小学招生,澄江中心小学不准招收城东、南门小学所辖范围的学生。北门村户籍的学生由第二实验小学招生,东门农业户口的适龄儿童由东门小学招生。月池村和官溪村户籍学生由第三实验小学招生。
(2)县城非农业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澄江中心小学、城东小学、东门小学、南门小学共同招生。按照学生家庭现真实居住地址划定招生范围,实验小学招生范围是A区,第二实验小学招生范围是C区,澄江中心小学招生范围是B区,第三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D区,泰和县县城小学招生区域划分图附后。
具体如下:
实验小学A区:中山路、白凤大道南段以东,城北路以南及人民医院、坛口路一带。
澄江B区:中山路以西,老车站、中央公园一线以南,老稽征所对面达尊坊巷以东。
第二实验小学C区:经三路以东,老车站、中央公园一线和城北路以北。
第三实验小学D区:经三路和老稽征所对面达尊坊巷以西。
(3)入学地址审查办法。
①适龄儿童家庭实际住址按父母提供的房产证地址认定(有多处房产证的以现居住地为主)。如果房产办理了抵押贷款或是按揭购房,出具不了房产证原件的,必须提供购房契税证和购房发票(税务发票)以及有房产交易部门验印的房产证复印件。其家庭实际住址可按提供的房产地址认定。
②适龄儿童提供了其他关系人的房产证,且户口同在一起的可按房产证地址认定。
③适龄儿童提供了父母公房租房证,户口地址与租房证地址相同,还必须提供水、电、有线电视等缴费手册,以及父母工作单位情况证明。经审查确实为长期居住地,其家庭实际住址可按租房证地址认定。属城镇特困户的,有民政、街道等部门证明,可由学校组织人员上门调查,确认为长期居住地的可以认可。
2、县城小学户籍外适龄儿童的入学办理。
根据目前城区教育容量情况,对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泰和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名单以外适龄儿童,根据户口、年龄和家庭实际住址,按以下办法到县教体局教育股确定入学对象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1)县外到本县经商随迁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户籍地(县外)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租房证、居住证等相关的经商从业证件。
(2)农民工随迁适龄儿童入学。
农民工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如下(三个条件需同时具备):(1)父母及其子女均为农村户籍,且户籍不属于本县(市、区)辖区的;(2)在城区有固定住所,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管部门完成了备案手续或办理了购房产权证书的;(3)如属务工人员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了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并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鉴定的;如属经商人员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出具了相关纳税依据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及监护人需提供:户籍地农村户口簿、务工证、租房证、居住证等。
(3)外商随迁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县招商局开具的有效期内外商证、户籍地户口簿和经商相关证件。
(4)父母(不包括其他亲属)在县城购房适龄儿童入学。父母(不包括其他亲属)已在县城购房、户口不在县城的适龄儿童,确需进入县城小学就读,需提供:父母子女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购房凭证,应持有全家正式户口簿,学生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不在同一户籍的要求提供父母结婚证、医学出生证明(其他证明无效),房产证持有者系适龄儿童父母,至少需占产权部份份额。如果房产办理了抵押贷款或是按揭购房,须提供购房契税证和购房发票(税务发票)以及有房产交易部门验印的房产证复印件。
(5)未按时报名登记者,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城东小学、南门小学、东门小学就读。
3、文田希望小学、上田中心小学的入学办理。
上田中心小学审核办理原招生范围内的新生,文田小学审核办理文田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新生。新生报名凭房产证、户口簿、用工合同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学校报名注册入学。
三、具体流程。
1、户籍内的办理。
8月24—26日,县城商品粮户口及南门、西门、北门、城东、月池、官溪村农村粮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凭户口簿、房产证原件等佐证材料,并准备好复印件到家庭实际住址学区所属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县城小学安排教师组织报名登记,负责验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收集复印件。
8月27日上午,县城各小学将审查符合入学条件和招生范围的名单及复印件,按照户籍编号顺序汇总后,送县局审查汇总,同时报送电子版表格(EXCEL表格)。
8月28日各小学公布新生名单。
8月31日新生到学校报名注册。
2、户籍外的办理。
8月24—8月26日,户籍名单以外的适龄儿童家长,对照相应的条件,携带好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县局教育股审核无误,做好登记,佐证材料原件带回,复印件留存,登记的花名册将与学校审核新生名单同时公布,家长按时到学校报名注册入学。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县城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县城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刘梦俊局长任组长,胡志斌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陈志明、王文剑、刘厚增,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澄江中心小学、上田中心小学、文田希望小学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教育股,具体实施县城小学一年级招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
2、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县城各小学要及时在学校大门口张贴实施方案,利用宣传栏、LED电子屏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积聚工作正能量。要安排专人负责一年级入学招生报名工作,对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各界人士要耐心解答。县局将通过飞播广告、泰和政府网、泰和教育体育网链接等形式全面宣传入学办法。
3、严格执行审核制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手续由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共同审核办理,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花名册以内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审核,根据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学区划分来组织学生登记、报名入学;花名册以外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县局组织统一审核,并将审核合格适龄儿童花名册及时发回学校组织报名入学。学校不得擅自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含不满6周岁和学区以外的儿童)超范围的儿童入学,凡不符合入学条件已入学的儿童由学校负责将其退回,县局将不办理新生学籍,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
4、扎实准备报名工作。县城小学要高度重视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工作,严格管理,精心组织,确保县城小学一年级报名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扎实前期准备工作,抓实人员分工、场地布置、表格准备等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学习、熟悉方案,耐心做好家长解释沟通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工作。指定专人做好与县局的衔接工作,及时公布审核名单,接纳学生报名。严肃工作纪律,仔细核实学生家庭住址等信息,严禁收受家长礼金、礼物等办理非正常入学,对参与招生弄虚作假的人员,县局将对个人和所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泰和县教育体育局秘书股 (公开)
2015年8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