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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若鸦片般的香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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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5 18: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概是13或14岁那年的春节,我在一个爱读书的亲戚家里翻到了一本灰白色封皮的《胭脂扣》。题目很哀艳,很吸引我,于是我翻开了扉页,试着读下去。那个时候家里不许我乱读书,文学上几乎是非名著不许读。于是我如同发掘到某禁忌的宝藏一样兴奋。整个下午,躲开熙熙攘攘的人群,在一个灯光昏暗的小屋里,饥渴似地将那本不厚的小书读完。

女鬼如花回到凡间,寻找当年背弃自己而去的男人十二少。若在法国的那些结构主义者眼中,这是一个太典型且没有新意的故事了。可是李碧华把它写得轰轰烈烈,如飓风一样吹过一个青春期少年的审美之心。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魔力,或一种邪教,总之那时起我便记住了李碧华这个名字,并很自豪地视之为偶像。

有那么两年,我疯了似地找李碧华的书来读。《胭脂扣》读了很多遍,还有《霸王别姬》、《青蛇》、《生死桥》……哀艳唯美的文学就像是缅甸庄园里种植的罂粟,或穿着黑色旗袍的风情万种的女人,让人欲罢不能。那时家里一门心思想让我当演员,让我进艺校,我却对他们说,我想当作家。他们再逼,我就跑到外边去住上几天,让他们找不到,着急。现在想起来,当时自己挺混的。可我明白,我是受到了李碧华蛊惑。我想像她那样生活,深居简出,隐匿在文字背后,构建一个凡人无法设想和企及的情欲的世界。

后来,一个我同样欣赏的男人,风情万种地出演了她笔下的程蝶衣。那是如此多年来我最爱的中国电影,名叫《霸王别姬》。在欧洲时,很多朋友和我一样喜爱这部“Farewell My Concubine”。尽管有那么多学者说用后殖民主义、后结构主义和其他什么后XX主义去批判它,它却仍然是我的至爱。因为在我眼中,李碧华是不能用任何“主义”来解释的,就像那个双眼前时常出现幻觉的蝶衣。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红尘中的每个人,莫不如此。只是像李碧华一样狂狷与决绝的女子,太少了。

再后来,上了大学,开始读乔伊斯、普鲁斯特和伍尔芙,学习意识流,自己也开始写书,可头脑中却从未有一刻忘记李碧华。去欧洲游历时,随身只带着两本书,一本是《欧洲史》,一本就是《霸王别姬》。在国外大学的一场关于法国近代文学的研讨会上,一个比利时学生做了关于法国女作家乔治·桑的主题演讲,称她是近现代历史上第一伟大的女作家。我很不忿,即兴也做了个关于李碧华的演讲。自然,在那个人人都将英语的环境里,没人认识她。可是当我举起那本《霸王别姬》,所有人登时肃然起敬。可是我却告诉他们,你们所知道的《霸王别姬》是陈凯歌的,李碧华的《霸王别姬》远比那银幕上的“永别了,我的妾”更加奇情和伟大。

我记得有人曾经问李碧华,你在追逐一种怎样的人生?她笑答:“七成饱、三分醉、十足收成。过上等生活、付中等劳力、享下等情欲。”这是一种怎样的豪爽。就如同有人问她:为何专写男女情事,她回答:“任何好看的小说不外八字真言:‘痴男怨女,悲欢离合’”没有高尚,却尽是令人钦佩的坦诚。或如一位师姐所说:李碧华这样的奇女子,只有在被殖民香港才有。

在《胭脂扣》里,妓女如花是生食鸦片而死的,这让我想到了一个形容李碧华其人其文的最为贴切的比喻:鸦片。一种从美丽的罂粟中提炼出的麻醉毒品。在古埃及,罂粟被人称之为“神花”。古希腊人为了表示对罂粟的赞美,让执掌农业的司谷女神手拿一枝罂粟花。古希腊神话中还流传着一个传说:有一个统管死亡的魔鬼叫做许普诺斯,他的儿子玛非斯手里拿着罂粟果,守护着酣睡的父亲,以免他被惊醒。成熟的鸦片表面光滑,呈金色或棕色,样貌丑陋,被软火烤炙后却会散发出香甜异常的芳香,令人着迷、上瘾,直至心甘情愿地死亡。

这就是我所迷恋的李碧华。她笔下的那个诡谲的世界,在冥冥中指引着我,让我沿着一条惊险万分而非四平八稳的道路走着我的生命。而对这一切,我竟只有感恩。

10年前的7月1日,香港结束了殖民历史。欣慰之余,我又在胡思乱想:历史的无常,会给人心带来怎样的改变?谁又知道。
发表于 2007-7-13 16: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注意过这个人的小说。
发表于 2007-7-21 15: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李碧华和亦舒,是我最喜欢的两个香港女作家。
      在香港的流行小说界里,李碧华与亦舒是并蒂莲。她们都写小说,同时有自己的杂文专栏;她们都有相当高的知名度,两人的作品都曾被改编成电视电影剧本;她们都不喜欢抛头露面,都极尽隐匿之能事;她们都有深厚的中国文学修养,文字都十分优美而简洁,又都有辛辣讽刺的“匕首投枪刀子笔”,在谈笑间昂起头来让你失色;她们都喜欢张爱玲、鲁迅和《红楼梦》……更重要的是,她们都是女性。   
  不能说香港的流行文化都是十三点兮兮的没有营养的东西,至少这两位就不是。她们在写作上的天分发挥出来,就有了令人喜爱的《青蛇》、《秦颂》、《玫瑰的故事》、《我们不是天使》等等脍炙人口的小说。从她们二人的女性视角看出去,有更深刻的东西在其中。   
  不是天使——李碧华她绝对不是天使。   
  在香港的文学界里,李碧华有“文妖”的称号。是因为她的文风妖艳而奇异吧,在她冷眼旁观的笔下,没有谁人是会有好下场的。她比亦舒“邪恶”,亦舒比她“善良”的地方就在这里。如果,比较喜欢李碧华的人会说:这是她比亦舒更不天真的方面;更喜欢亦舒的人就会说:“这是她比亦舒残酷的地方。”   
  她是冷静的,出奇的冷静,怀抱着双手在胸前冷冷看人做戏。可她明明是喜爱这个世界的人,从她的专栏中可以见到她对美食对情感甚至对社会新闻都十分关注,投以热情。   
  李碧华自己的世界如何不得而知,但她笔下的人物都生活在一个绝境中,要么活的痛苦,要么爱的委屈,永远没有折中的余地。李碧华与亦舒一样,书中对女性的描写都是浓彩重墨。她喜欢把故事放在一个历史的环境(尤其是野史)中,从而揭示压抑女性的一种力量,像白蛇白素贞,潘金莲,宋丹丹、红萼公主及如花等等,她们所追求的男人,或者说追求的一种理想,最终都抛弃了她们。即使有的得到了,也转眼即逝。只有青蛇最早觉悟,止步于崖前,因失望而悲愤而抗争(这是青蛇所受女性读者喜爱的缘故吧),别的女子,都走向殊途同归的结果。纵使追求权势的川岛芳子,也不过是想找个人爱她的可怜的女子而已。
发表于 2007-7-21 15: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女权主义者一定会被李碧华所写的青蛇白蛇的刚烈而喝彩,因爱生恨,爱恨都玉石俱焚,我为爱而生,你就必须为爱而死,“引颈成一刀,不负爱人头。”倒也快哉。她在观念上颠覆了男性形象刚硬的主题,许仙不过是个爱自己胜过他人的懦夫而已。  
  她写出了女子对爱情的忠诚,爱就爱了,愚笨一点没有关系,多付出一点没有关系,最后被镇压到雷峰塔下或为之付出生命也没有关系。这里不是说女子对她所爱的人的忠诚,而是对爱情这个物事的忠贞不二,白素贞从塔下复出,仍旧会去追逐的。这可否也看做是女性的一种韧性?而看看她描写的男性,都没有女子可爱,尤其是许仙之流,真正像棵树的能有几个?其性格上的爱恨分明远远不及女子。  
  可见,李碧华也是偏爱女性的。她也偏爱承认自己是女性的女子。在这一点上,李碧华毫不掩饰她的看法:女子,只有正视了她是个女子的事实,才能平等地对待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力图当个假男儿,倒有了矫枉过正的嫌疑。川岛芳子就是典型例子,李碧华把她从一个天真的小女孩到一个掌权者,再失败的故事写的相当的传神,也把她作为一个女人的情欲交缠写的相当成功。  
  李碧华笔下的人物总有一种无望的沾沾自喜,酷似摇滚乐声中的呐喊。  
  她只是在单纯地叙述,像个说书人,翻了一页书,讲了一段话,然后你可以自由想象,所剩余的空间十分大,这是她留给导演演员读者发挥的机会。她聪明而内敛,洋洋自得于自己装出来的傻气。
发表于 2007-7-21 15: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她的巴辣不下于亦舒,杂文更是冷嘲热讽无所不及地泼辣过亦舒。这光从名字上都可以看出来,她的杂文会叫《聪明丸》、《白开水》、《逢魔时间》、《蝴蝶十大罪状》、《好男人是驱风油》等;文章(尤其是写食的专栏)开始的时候总是煞有其事地认真,到了末尾,笔锋一转,杀你个措手不及,出尽百宝笑遍苍生。比如她的自白书中的几句话:会爱上不爱你的男人吗:经常,否则哪来灵感写小说?  
  如整容会整哪一部分:脑。  
  喜欢出风头吗:出不起。挺羡慕的。  
  缘分:在对的时候遇上对的人做对的事……的托词。  
  最幸运的一刻:适时离场。  
  喜爱的颜色:男色和女色。  
  最想旅游的地方:我暗恋者的心。  
  什么时候觉得伤感:除了无法达成心愿之外,就数心愿达成了最伤感。  
  快乐美满的人生:七成饱,三分醉,十足收成;过上等生活,付中等劳力,享下等情欲。  
  遗憾:上述愿望终成泡影。
发表于 2007-7-21 15: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李碧华揭丑比翻书快,人性中的欲望一一拈来笑骂一番,然后她直言不讳地说:我也是其中之一。读李碧华的散文,你会感到对自我对人性的陌生。李碧华的纤纤细笔像一束细碎的光亮,照亮我们不易觉察到的那些体验与感觉,抹去心智的尘沙。象《球爱》,作者以桌球技术的高下喻恋爱经验的高低,新颖别致。“初上场的人,手足无措”,“开始时,常打不中任何波”,“炉火纯青的高手,……总是大小通吃,得心应手,无敌寂寞,横扫一切,清台,归于虚空”。她对人性真相的探究,让一般人汗颜心虚。《比较》一篇开宗明义:“一切都是比较。”结尾引申下去,举例“比较”的种种,如“爱人的戏语,比不爱人的诺言好。”“魔鬼的戒律,比上帝的放任好。”“淫妇的矜持,比节妇的幻想好。”诸如此类,令人警醒,闭目想想,莫不如是。《狠批》中“批”道:“没有所谓‘矢志不渝’,——只因找不到更好的。”“没有所谓‘难舍难离’——是外界诱惑不够大,若真大到足够叫你离去,统统拨归‘缘尽’。”“没有所谓头也不回,——不回顾,当然是马上有了填补,无心恋战。”“……还可以狠批下去,万事都在‘衡量’二字。”真可算是把人性世情写得“白”透了。  
  李碧华的文字空灵有致,常常发人所未发,有着张爱玲般的雅致与恶俗的奇妙结合。然则她不是天使,天使的翅膀据说是可以遮掩住一切的污点斑痕的。她倒像是个来人间实习的妖精(另一雅号为“文妖”),极快地拎出善恶是非爱恨悲喜,将它们混合搓揉,堆出一些泥人儿来,把它们排队上台演戏,然后自己在一边躲着微笑,也许会叹息唏嘘一下,但我看多半是不会的,因为她说过:“咎由自取,怪谁来着?”  
  喜人的票房纪录,见证了李碧华作品的流行,但李碧华的小说有丰富的内涵,深刻的主题,自然天成的技巧,区别于通俗小说,在香港这块弹丸之地出现李碧华是个奇迹,可以说,她在纯文学和商业写作之间找到了第三条道路。
发表于 2007-7-21 15: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亦舒写的情,你会发现相比之下琼瑶像刚学会造句的学生,充满想象力但不现实。亦舒的爱情故事夹杂了现实与浪漫的因子,却千奇百怪,成年男子与未成年少女,地球人与外星人,穷学生与富商,现代人与几十年前的“前辈”……但故事中都有一种叹息的怜惜的姿态。亦舒纯写情的其实不多,《玫瑰的故事》与《寂寞鸽子》、《星之碎片》是其中的代表。亦舒更多的是从爱情故事中反映出一个社会的现状,比如《承欢记》——要结婚的麦承欢发现婚姻需要背负的东西太多了,而结婚也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风满楼》——富家女宦楣在家破人亡之际学会在社会中站立起来;《我们不是天使》——舞女的女儿丘晴,最终知道,社会不是看你的出身论英雄的,即使再自卑,也得把路走出来;《艳阳天》——冒名顶替的艳阳是另一个灰姑娘,但努力总能从势利的社会中挣到自己的面包;《吃南瓜的人》——在男朋友死后,女主角才知道他隐瞒了她多少事,原来月亮背面是如此黑暗……凡此种种,都是亦舒的聪明:虽然她能看清世事,但是她绝对不会让你绝望,失望归失望,她笔下的人物总有重新现身江湖的本事,像张爱玲的白流苏,你以为我完了吗?告诉你,还早得很呢。  
  亦舒比起李碧华,是更生活化的。她用女性的细腻神经,往往从社会家庭中折射出一个人对单纯的爱的渴望,然而这单纯的爱是永远得不到的。  
  喜欢看亦舒小说中纠缠的男女关系,她写来文明而优美,人与人之间像是探戈舞步一样迷乱穿插——看不清,道不明,隔不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想退时他偏进,他抽身你偏追;比如《圆舞》、《琦啬佳》、《两个女人》等等。一进一退,其实也是生活的写照。  
  她把情字写的是那么的透彻淋漓又不乏讽刺,如“中国男人一边失恋,就一边拍胸口安慰自己‘大丈夫何患无妻,’真正没来由的好笑。”  
  如“男人唯一可以欺辱女人的一招就是抛弃她。”  
  如“我一日不爱他,就一日不必怕他。”  
  ……  
  亦舒不是女权主义者,但是她提倡女性的独立自主意识——一个女子,如果想得到尊重,必需先自重。如果身无长物,那真是可悲的事。又透过男子的口吻笑道:“女人,你不把她当男人看,她说你歧视,你当她是男人,她又伤心至死。因为她是女人。”  
  这对白真是精彩绝伦。
发表于 2007-7-21 15: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亦舒不否认自己写的是潮流之作,然则她的潮流一潮接一潮,甚是成功,且极具文学性。在女性写作中自觉地运用了女性视角,是易做而难做好的事。难道真的要设立一个所谓主义来框定女性写作吗?女性文学真的要像残疾人运动会那样建立一种仅供自己欣赏的独立评判系统和标准吗?难道一定要去振臂高呼打破男性为中心的写作秩序吗?我觉得没必要。何必去刻意追求,只有当自己的精神与周遭的环境都进步到符合要求了,自然而然地就会达到“书写出男人与女人共同的关注人生的全部目光的”目的。其实,女性文学与男性文学只有软硬程度上的区别而已,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异。  
  “除非你想写一家八口一张床或者是红卫兵,否则再现实的故事也会被打入虚无类。”亦舒这样辛辣地说。  
  在女性创作有咄咄逼人之势的今天,提出颠覆男性中心的文学创作观是很正常的,很多人都认为男女的立场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是火与冰的关系。但是,共存永远比单一精彩。构建女性文学的文本未必就要将男性话语场当成靶子,就像文学的高雅与通俗也不都是背反的。  
  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林白和陈染,她们有强烈的自恋色彩,开始在众目睽睽之下关注自己的身体与心灵。我以为这样的觉醒已经是极限了,没想到,随之而来美女作家们更青出于蓝地倾诉自己,对沉沦与堕落有着沾沾自喜的夸耀。如果说这就是女性文学的觉醒,那我还不如去寻找李碧华与亦舒的聪慧与洞察世情来安慰自己,至少,她们的文字看起来是那么的舒畅。
发表于 2007-7-24 09: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没的看过小说了.
发表于 2007-7-24 09: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李碧华的书,却不喜欢电影版的[胭脂扣],觉得梅大姐在戏里有些过,万梓良的戏份也不出彩,情节也经不起推敲.
唉,往往电影电视都会把原著改得惨不忍睹.
发表于 2007-8-22 12: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我也爱过看书,特别喜欢安妮,李碧华,张小娴,还有一个香港的忘了名字的,写的小说里面的女人都是女强人,好像还评论财经,且是个成功的女商人,真的忘了名字..呵呵,岁月....
如今偶尔,兴致来了,也只是翻翻杂志,..呵呵...现在,连读者也不看了,呵呵,只是翻翻带图带画的瑞丽和新锐.
越来越忙,人越来越浮躁,越来越没时间坐下来静静的喝杯茶看看书.
真希望能够有一天的时间可以睡到自然醒.....汗,,,越扯越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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