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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杂文)裸露的身体暗藏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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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2 15: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知道是自己的心情突然变好,还是自己潜意识里那根被深埋了很久的色神经开始了蠢蠢欲动,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团团肉,扑入我鼻孔的是一股股香,真可谓是胴体与肉香齐飞,风流与时尚一色。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进入到了原始社会。我不知道原始时代的男人与女人之间的穿着有什么不同,因为我没有出生在哪个时代,唯一可以引用的就是在读小学时候的历史课本中看到我们的祖先独立行走的图片,在哪幅图片中,我看到的男人与女人之间的穿着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以树叶遮羞。

再环顾四周,到处展露着曲线之美,处处掩藏着犯罪的动机。许多新潮的年轻女士,能裸尽裸、能露尽露,尽情的向世人展现自己的曲线之美。面对这样的诱惑,男人们除了努力把握好自己冲动的定力外,也无不是大饱了眼福,吸足了香气。

记得在某个晚报上看过这样一篇短讯: 有位老人闲暇散步,看到前面有个女郎,步态轻佻,穿着上尤其暴露,身材特性感。老人看了几眼受不了,残存的性欲之火被点燃,便熊熊燃烧。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老人拿起砖头砸昏了女郎,拖到僻静处开始了他的侵犯,结果,兴奋之下老人一命呜呼,死在了女郎的胴体上。法院根据具体情节,判女郎暴露有罪,监禁四十年。我不知道这篇短讯的真实性,但这至少说明了一点,除了眼球上的“掠美”,是男人的一大嗜好外,当然这也是女性送给男人们的免费大餐。不看白不看,看了还想看,虽说是看了也白看,但谁也忍不住不看!还是会有少数的男人面对这样的诱惑而无法自持,做出一些不该做的荒唐事,为异性的“裸露”付出了代价。

看客估计又要骂我了,特别是女看客会说:怪只怪你们这些男人喜欢犯贱,色迷心窍。我们暴露一点,是为了爱美,千万别以为那是诱惑你。请记住,暴露在外面的“好肉”永远是只能看、而不能摸的!

裸露的夏季,飘香的时光。 面对汹涌而来的诱惑,可真苦了越穿越多的男人们了。

裸露的是身体,暗藏的却是人心。如今说人心不古,怕是很少有人反对。警察可以无缘无故的抓人,法院可以无缘无故的断案,医院可以无缘无故的结束你的生命,父母官可以无缘无故的让你背井离乡,清白的女子可以用法律逼其承认自己是“卖淫女”……

如此一想,我既欢喜又惧悲,欢喜的是,我作为一平头百姓,可以在这样的夏日,享受阳光下裸露的身体;惧悲的是,我们在这样充满阳光的天空下,那暗藏的心,又何时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无语,裸露的身体暗藏的心!唉……
发表于 2007-8-12 16: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这次我去厦门就看到很多穿着透明装的游客。
不过,性感也不一定就是罪过。
发表于 2007-8-13 09: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还是别穿得太暴露了,又不是站街女,公共场合穿那么暴露是要吸引谁?当然,若是在你自己家里,爱不穿都不关人家事,但在公共场所,还是端装为宜。假如某人在外因为穿着太暴露而被强暴,恕我没同情心的说句,那是活该!
发表于 2007-8-13 09: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怎么穿着是人家的自由.
发表于 2007-8-13 12: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衣着打扮的确是自己的事情,不过,如果没有注意的话,一是自己丢面子,二是影响市容。还是注意着点儿。
发表于 2007-8-16 07: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一叶孤舟 于 2007-8-13 09:01 发表
个人觉得还是别穿得太暴露了,又不是站街女,公共场合穿那么暴露是要吸引谁?当然,若是在你自己家里,爱不穿都不关人家事,但在公共场所,还是端装为宜。假如某人在外因为穿着太暴露而被强暴,恕我没同情心的说 ...

  一叶孤舟,你的小孩,出生了吗?
发表于 2007-8-16 09: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ok

生活富有了,该跟上时代潮流了.
发表于 2007-8-16 09: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一个女人蹲在街边打电话,低腰裤几乎扯成了入厕的形状,恐怖的是里面穿的居然是高腰塑身内裤.还是紫红色的!
其实每人穿着品位不同,或性感或端庄或朴素别人都没权干涉,不过前提就是必须不影响市容,让人看得愉悦就好,未必暴露了就代表什么.
发表于 2007-8-16 20: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孤舟这篇文章,想起了很多年以前看过一篇龙应台的《美丽的权利》。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就把这篇文章打上来吧。

《美丽的权利》龙应台
  台北街头的标语很多,什么“要保命必须拼命”啦,“保密防谍,人人有责”啦;,或是什么“在此倒垃圾是畜牲”等等,这些我都能够理解,有一个到处可见,甚至上了电视的标语,却使我非常困惑:
  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
  冬天里,我喜欢穿棉袄,里面再加件厚毛衣,走在街上就象团米包得太胀的棕子。夏天里,我偏爱穿露背又裸肩的洋装,原因很简单,第一,天气太热,第二,我自认为双肩圆润丰满,是我全身最好看的部分。再说,我的背上既没痘子也没疮疤,光滑清爽,我不以它为耻。
  炎炎夏日,撑着一之阳伞,披着一头乌黑的长发,露着光洁的臂膀,让绣花的裙在风里摇荡,在人群中姗姗走过,我很快乐,因为觉得自己很美丽。
  但是你瞪着我裸露的肩膀,“呸”一声,说我“下贱”!
  有人来欺负我,你说我“自取其辱”!
  为什么?
  我喜欢男人,也喜欢男人喜欢我。早晨出门前,我对着镜子描上口红,为的是使男人觉得我的嘴唇健康柔润:我梳理头发,为的是使男人觉得我秀发如云。可惜我天生一对萝卜腿,要不然我会穿开叉的窄裙,露出优美的腿的线条。所幸我有着丰润亭匀的肩膀,所以我穿露肩低背的上衣,希望男人女人都觉得我妩媚动人。
  你在早晨出门前,对着镜子,即使只有三根衰毛,你还是爱怜的理上半天,使它们定位,不致被风刮乱。你把胡子剃干净,还洒上几滴香水,穿上衬衫后,你拉长脖子,死命把一根长长的布条缠到颈子上,打个莫名其妙的结,然后让布条很奇怪的垂在胸前。你每天下这样的苦功又是为什么?
  我不懂的是,既然我不说你有“毛病”,你为什么说我“下贱”?
  且让我们结实一下这个标语,“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意思就是说,一个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人产生性的冲动,进而以暴力侵犯这个女人的身体;创造这个标语的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错的是女人 -------她不应该引起男人的性冲动。
  这个逻辑泄露出三个心态:第一,女人的身体是肮脏的,所以创标语的人不能,不愿,也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肤。第二,他认为男人有“攻击性”是天赋神权,所以侵犯女性是自然现象。第三,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动物,她之受到强暴就如同一个人出门淋了雨一样------谁教你不带伞。下雨是天意!男人强暴女人天经地义,只是你要小心罢了,你不小心,是你活该,还能怪天!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我的伯父有片果园。他日日夜夜施肥加料,杀虫遮雨。到秋风吹起时,累累的苹果每一颗都以最鲜艳,最饱满的红润出现。路过果园的人没有一个不驻足观赏而垂涎三尺的。如果有人经不起诱惑,闯进果园来偷这些果子,你难道还指责这果农不该把果子载培得这么鲜艳欲滴?说他“自取其辱”,难道为了怕人偷窃,果农就该种出干瘪难看的果实来?到底是偷果的人心地龌龊,还是种果的人活该倒霉?究竟是强暴者犯了天理,还是我“自取其辱”?
   爱美,是我的事。我的腿美丽,我愿意穿迷你裙;我的肩好看,我高兴着露背装。我把我自己装扮的妩媚动人,想取悦你,是我尊重你,瞧得起你。你若觉得我美丽,你可以倾家荡产来追求我,你若是觉得我难看,你可以摇摇头,撇撇嘴,说我“丑人多作怪”,“马不知脸长”。但是,你没有资格说我“下贱”。心地龌龊的男人若侵犯了我,那么他就是可耻可弃的罪犯,凶手,和我暴露不暴露没有丝毫的关系。你若还认为我“自取其辱”,你就该让天下所有的女人都来打你一记耳光,让你醒醒。
   园里的苹果长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采撷。我是女人,我有诱惑你的权利,而你,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也有“自制”的义务。今年夏天,你若看见我穿着凉快的露肩装自你面前花枝招展的走过,你我希望你多看我两眼,为我觉得脸红心跳。但是你记着,我不说你有“毛病”,你就别说我“下贱”-----我有美丽的权利。
   你若不懂,你会自取其辱。
发表于 2007-8-16 20: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辛辣文字。
我个人的看法,基本和凉水一样,个人喜好不同,爱怎么穿都行,但得有个底线。
发表于 2007-8-16 21: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当然,
别家的女孩穿得越少越好!
自家的就......
发表于 2007-8-17 10: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怎么穿就怎么穿吧。
发表于 2007-8-17 12: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得起观众吧,但是不是特殊场合也不要太露吧
发表于 2007-8-19 19: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多人穿的衣服叫流行,没几个人敢穿的衣服叫个性
发表于 2007-8-27 19: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匡真这句话赞成:太多人穿的衣服叫流行,没几个人敢穿的衣服叫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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