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块位于泰和县高新区江南香米业有限公司东侧,地块面积23.23亩;地块属于商业、住宅用地,成交楼面价约为842.7元/㎡!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泰和县文田片区NF-11-03地块(原江南香米业)公开出让设置附加条件的批复》(泰府办字[2019]190号)文件精神,该地块为商品房配建安置房用地,带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公开拍卖出让,土地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涉及的前期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图审等费用总计 204.70万元(其中设计费177.1万元、地勘费18万元、图审费9.6万)由土地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商泰和县城投公司与设计单位中建鸿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支付相关费用。配建安置房为2#和3#楼,套数为192套,建筑面积约 20000㎡(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由县政府采用固定价款回购方式回购,回购单价为2800元/㎡(含税费综合单价),剩余商品房及商铺由土地竞得人依法对外销售。另外,土地竞得人应无偿提供相同安置房套数的地下车位,位置应固定在相应楼层地下及周边。该地块南侧对应地块长度部分的大塘路和绿地3634.15㎡由竞得人无偿配建,其设计方案与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应同时报送,同步施工,一并纳入项目综合验收范围,验收后移交有关部门,该部分用地不纳入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等指标核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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