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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死去的刘贤杰老师,做最后一点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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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08: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贤杰,09年由江西省泰和县苑前中学调至泰和县万合二中任副校长,2011年4月16日在从万合二中骑摩托车回苑前老家的路上发生车祸,(肇事车后侧门未关,高速行驶后直接将刘上半个头撞爆,而且眼睛也不飞出去不见了)当地群众透露,肇事者撞人后以为是个普通农民,就放话说这个事花几万就能搞定,当报警后从交警口中得知是城镇户口,而且是中学校长,年龄才35,于是肇事者怕担负巨额赔偿而拒不承认撞人事件,说是自己到在他轮胎之下压死的。并有贿赂交警之嫌,而且现在交警已经把肇事者放走了,就这样我们不能让死得这样冤枉,出事后交警队到达现场后并未通知家属,而且在没有经过任何家属同意的情况之下把他送去火葬场,之后才通知家属,而且交警采集的车祸现场照片有很大的伪造可能。这说明其中有着很大的猫腻,虽然现在的情况对于我们是不利的,但是我的亲人们决定把这件事闹到底,今天(4月18号)下午我们将去交警为他设灵堂、开追悼会。给上级施加压力,让他们着重处理这件事,不能让肇事者、腐败的泰和交警队逍遥法外。希望大家为我们加油、为刘老师加油。让更多人知道这个冤案、让泰和交警大队的畜生无地自容,是苑前的就转、是泰和的就转、是学生的就转、是有良心的人、就都给我转!
朋友们,为我们今天下午的成功,加油吧!!!
发表于 2011-4-19 08: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芳芳朋友,说话冷静些吧,措辞严谨点较好,不要给别人空子可钻。我也是万合的,听我妈妈讲刘老师跟我们家还有些亲戚关系,他也是我哥哥的好朋友,我深深地为刘老师及家人的不幸遭遇感到痛心。但是我们还是要冷静,理性点好吗,有单位的人要相信单位的,也相信自己好吗?

点评

有单位就要相信单位,对不起,我们只相信自己。单位真的可以让人信吗??相信这个问题在当今社会是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发表于 2011-4-20 22:46
发表于 2011-4-19 09: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贤杰副校长,我认识,人不错,对他的逝世表示哀悼,对家属表示慰问。但是,处理交通事故要依法,要理性。不能乱来。乱来只能把事情搞得更糟。司机有“贿赂交警之嫌”,交警在“采集的车祸现场照片有很大的伪造可能”要拿出证据来,刘老师的官司就赢定了。

点评

司机有“贿赂交警之嫌”,如果真能拿出证据我想此时此刻也就不会看到这文章吧,因为在我个人看来没必要弄到网上了。就是因为解决不了。全是农民,所以只好借助网络讨个说法了。  发表于 2011-4-20 22:48
发表于 2011-4-19 09: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aowp119 于 2011-4-19 09:08 编辑

"出事后交警队到达现场后并未通知家属,而且在没有经过任何家属同意的情况之下把他送去火葬场,之后才通知家属"这个地方需要合理的解释。
发表于 2011-4-19 09: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晚上从再万合一中教师的朋友中听到这消息,楼主说的我倒是没怎么听说, 不过说实在话,现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我不否认有有正义的人,但是从很多社会现象反映了这一点,特别是在小地方,舆论监督更是少,出事后有关部门总是想压下去,可未曾想过这样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悲剧。
不管如何,为逝去的人祈祷,希望刘老师走好。

点评

说得好 ,地方媒体舆论监督几乎是严重缺失,我真不知他们是不敢去披露还是不愿去作为。强烈呼吁!!!!!!  发表于 2011-4-19 10:52
发表于 2011-4-19 09: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4-19 09: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LZ如果有足夠的証據,直接請律師去法院起訴肇事者和交警隊接警的警員。。。如果沒有証據的話,去到交警隊鬧估計也于事無補。。。。希望能早日為劉老師討回公道
发表于 2011-4-19 09: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分析下:(于是肇事者怕担负巨额赔偿而拒不承认撞人事件,说是自己到在他轮胎之下压死的)这句话有问题啊!那个正常人吃饱撑着会自己去压马路!就算是刘校长倒在他车前被压死的!这句话也有问题啊!他看到前面有人倒了还撞上去!!!!!刘校长是怎么死的!归根到底是被车撞了!一句话刘校长不能不明不白的死!
发表于 2011-4-19 09: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代贤杰,35岁,天妒英才啊!

刘老师天堂一路走好!

发表于 2011-4-19 09: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3375249 发表于 2011-4-19 09:25
昨天晚上从再万合一中教师的朋友中听到这消息,楼主说的我倒是没怎么听说, 不过说实在话,现在世风日下,人 ...

刘校长我不认识,社会中的现象大多如此: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特别是在泰和这种小地方,舆论监督更是少,出事后有关部门总是想尽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把它压下去。如果确如LZ所言有众多疑点及造假现象,借助媒体手段也是为还原事实真相,不得已而为之!
发表于 2011-4-19 10: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LAJISIXIAO 于 2011-4-21 14:24 编辑

身为泰和人感到悲袁哀!我只能做到,顶。。。。。
发表于 2011-4-19 10: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没有天理啊!!!!!
发表于 2011-4-19 10: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鸡蛋和城墙之间,我选择站在鸡蛋一边
发表于 2011-4-19 10: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msz7758 于 2011-4-19 10:43 编辑

刘贤杰(45歲)老師家有10兄弟,我以前的物理老師,以前對我最好,他家有大部份人我都認識.跟我有一點親戚關系。他老婆家(灌溪鎮)好像在泰和有很大後台。刘老师一路走好!

点评

后台,我只知道一大家全是农民。种田为生。  发表于 2011-4-20 22:49
发表于 2011-4-19 10: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msz7758 于 2011-4-19 10:49 编辑

刘贤杰(45歲)老師家有10兄弟,我以前的物理老師,以前對我最好,他家有大部份人我都認識.跟我有一點親戚關系。他老婆家(灌溪鎮)好像在泰和有很大後台。刘老师一路走好!
发表于 2011-4-19 10: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tmsz7758 发表于 2011-4-19 10:32
刘贤杰老師家有10兄弟,我以前的物理老師,以前對我最好,他家有大部份人我都認識.跟我有一點親戚關系。他老 ...

有很大的后台还能就这样把这件事平息???

点评

你认为呢?如果真有所谓的大后台,不会以牙还牙吗?也用压的啊,还用得着在这里墨迹。  发表于 2011-4-20 22:51
发表于 2011-4-19 10: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事后交警队到达现场后并未通知家属,而且在没有经过任何家属同意的情况之下把他送去火葬场,之后才通知家属,"从这点来看,交警在处理事故过程中确实有不妥之处。如有不妥,是否有隐情?如果真有隐情,那就是渎职,处理事故的交警可能有脱皮的风险。
发表于 2011-4-19 11: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逝去的人祈祷,希望刘老师走好。
发表于 2011-4-19 11: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啊。。。。。
发表于 2011-4-19 11: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逝去的人祈祷,希望刘老师走好。同时也警示世人,开摩托一定要慢,有钱一定要买汽车。

点评

这件事故就算摩托车再慢也是料不到的。  发表于 2011-4-20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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