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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PKOPY

奸商!!!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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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8 12: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这块地能成什么样?
发表于 2010-5-30 21: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0-5-30 21: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楼主| 发表于 2010-5-31 21: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们大侠: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说一下你尊贵的看法。谢谢!
发表于 2010-6-1 09: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泰和不缺少房子,缺的是绿地!建议此地开辟为花园绿地。泰和能让老百姓锻炼的地方太少了!巴掌大的地方,甚至是厕所都想开发成店铺和商品房!掌权者要拷问公德和良心!
发表于 2010-6-1 09: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外地,马路多宽敞,绿化带多漂亮,街边花园多舒心。。。,搁在我们这里都要卖钱开发建房了,小地方的百姓可怜!
 楼主| 发表于 2010-6-1 20: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网江西频道2010年6月1日电  据江西省地税局消息,江西全省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被拆迁居民及开发企业可享税收优惠。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涉及的印花税将予以免征。
    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单位和个人因土地被征用而取得的不动产拆迁补偿费和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形式所得的任何形式补偿、土地使用权归还给政府后得到的资金补偿费等均不征收营业税。

    据了解,对于政府、拆迁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等自行建盖或购入商品房安置补偿的,税务部门只对偿还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计征营业税,对超过拆迁建筑面积部分,以收到房款及价外费用为计税依据一并征收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据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房房源的,如果增值率不超过20%,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纳税人应据实提供扣除项目金额,并提供合法有效凭证。

    据介绍,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和土地转让收入,如果根据搬迁规则用于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除此之外,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表于 2010-6-2 11: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奸商!!!改不了。 为了你最大的利益,而牺牲别人的阳光,庄老板摸一下自已的良心。

这句话说得不好,因为我打听到了一点消息,是开发商完全按国家标准,包括采光方面,签于这里是论坛,是非太多,只能说到这里。说到这里的意思还是说,骂别人需要了解实情再来骂。
没有言论自由,还叫泰和论坛??????????????????建议心蓝浏览一下www.c2000.com看看人家论坛是如何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6-2 13: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公子你说的有理!道理不说不明,开发商认为有理,为何不出来说明一下。。。。。。
发表于 2010-6-2 15: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票价便宜了,出行的人也多了呀,正所谓薄利多销呀!那咱老白姓出行就方便多了!
发表于 2010-6-2 15: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哦,不好意思,发表错了,应该是哪个吉安到泰和的公交成的开通那里。见笑!
发表于 2010-6-2 15: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哦,不好意思,发表错了,应该是哪个吉安到泰和的公交成的开通那里。见笑!
春兰秋菊 发表于 2010-6-2 15:46

这也能错  
我把我银行卡号报给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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