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9年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全面规范新生入学秩序,维护教育公平,按照县政府关于《泰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泰府办〔2016〕94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规范有序开展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严禁起始年级出现超大班额,努力化解大班额。 二、组织机构 泰和县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泰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安排部署,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教体局教育股,负责日常管理及具体实施工作。刘梦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志斌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陈志明、王文剑、各城区小学(中心小学)校长、各县直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三、入学对象及条件 对照附件4《泰和县2019年城区小学分类排序划片入学细则(暂行)》,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区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在城区小学就读。2013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属2019年城区小学入学对象。 1、具有泰和城区户籍,具体指老澄江镇非农业户籍及东门、南门、西门、城东、北门、月池、官溪村农业户籍的适龄儿童,列为第一类。 2、不具有泰和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房屋产权的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本人(不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他亲属),能全面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义务。房产是指提供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权证性质为“住宅”,店面、车库、储藏间等其他非住宅类不包含在内,列为第二类。 3、适龄儿童在城区既无城区户籍,又无房产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其他情况列为第三类。 四、招生学校及计划 1、片区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共7所,共招收43个班。其中实验小学15个班、第二实验小学7个班、第三实验小学12个班、澄江小学6个班、城东小学1个班、南门二小1个班、东门小学1个班。 2、周边统筹调剂学校。上田中心小学、上田杏岭小学、文田中心小学、桂花实验学校以及有空余学位的片区招生学校。 3、民办学校。我县现有黄冈学校、六合伏羲学校、南方龙江实验学校等3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民办学校根据县教体局审核并公布的招生简章进行招生,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采用摇号的方式录取。凡自愿申请并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将自动放弃公办学校的录取,不再保留公办学校的学位。 五、招生片区划分及认定 1、片区划分 按照我县城区小学实际布局,制订了《泰和县2019年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划分图(暂行)》(详见附件1),把城区分为A、B、C、D四个招生片区,具体如下: (1)实验小学A区:中山路、白凤大道南段以东,城北路以南,胜利路北延、白凤东路南延以东,龙潭大道以南。 (2)澄江小学B区:中山路以西,白凤大道南段以西,中央公园一线和易家巷以南,经三路南段以东,老稽征所对面达尊坊巷南延以东。 (3)第二实验小学C区:经四路北段北延以东,易家巷和城北路以北,胜利路北延以西,白凤东路南延以西,龙潭大道西延以南。 (4)第三实验小学D区:经四路北延以西,经三路和老稽征所对面达尊坊巷南延一线以西,中央公园一线以北,319国道(上田大道)以东,澄江大道以南(含北边临街的住宅小区)。 2、区域认定 以适龄儿童实际家庭居住地址来认定招生片区结果。按照分类排序细则顺序,有房产的,以房产地址认定实际居住地;有城区户籍(居住证)但无无房产的,以租房地址(居住证地址)来认定实际居住地,依据父母提供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来认定入学对象的划片结果;其中父母有多套已入住房产的,以其中之一作为入学划片依据并不再更改。片区划分结果作为招生入学的主要依据。 六、分类排序及结果认定 根据县政府关于《泰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暂行)》要求,依据学生实际居住地址和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制订《泰和县2019年城区小学分类排序划片入学细则(暂行)》(附件4),依次排序,共分3个类别。对照细则,为每一名入学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并把分类排序结果作为招生入学的主要依据。 七、预报名工作 (一)总体安排。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全面采取限时预报名办法,报名点学校预报名的入学对象并不一定是学校最终录取对象,各校最终录取名单以经资格审核、分类排序录取并公示的结果为准。各城区小学和县教体局设立报名点,一类、二类入学对象到各片区学校报名点进行预报名,三类入学对象到县教体局报名点进行预报名。家长根据自己片区划分及分类排序实际情况,对照分类排序划片入学细则中“预报名提供认定的材料”栏目要求,提前准备好报名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相应报名点进行预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纳报名。符合条件未按时预报名的将不参与划片录取,由县教体局调剂录取到有学位的学校,并且不保证能按时开学报到。 (二)具体工作 1、预报名时间:2019年6月29日至2019年6月30日,补报时间:2019年8月27日。 2、地点:共设6个报名点,分别为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澄江小学(含城东小学、南门二小)、上田东门小学报名点、县教体局报名点。各报名点学校分别负责对各自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划片结果、分类排序结果进行审核汇总。 3、人员:工作人员、分管校领导、局派监察员。 4、具体事项:①审核认定招生片区和分类排序结果,填写《泰和县2019年城区适龄儿童个人信息、调剂志愿、招生片区结果和分类排序结果认定表》(附件2),把经相关人员认定签名的佐证材料附后,建立个人入学档案。②7月4日前,各校按照入学资格审核工作要求(通知另行下发)汇总片区内第一批预报名对象信息纸质稿并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其中第二类入学对象要注明购房时间、调剂志愿详细信息,由县局统一交至各有关部门进行复审。8月28日按相同要求上报第二批。电子版(EXCEL格式)发至494560857@qq.com。③根据各部门复审反馈情况,学校公示复审结果,在大门口、宣传展板等醒目地方公示《泰和县2019年城区适龄儿童年龄信息、房产信息、片区划分结果和分类排序结果审核汇总表》(附件3),同时通知资格复审存疑家长到有关部门进行询问。 八、录取工作 (一)总体要求。根据各校预报名和学位情况,采取“学位总量控制、划片分类排序、周边学校统筹”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录取,确保各校起始年级“严禁出现超大班额”。学位不足情况下,不同类别的入学对象,排序靠前的对象优先录取;同一类别入学对象,将对入学依据的时间差异进行排序录取,时间靠前或更长的优先录取,再根据调剂志愿和其他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剂录取到有学位的学校。对由于学校学位不足且不服从统筹录取的入学对象将安排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城东小学、东门小学、南门二小继续接纳原服务范围内农业户籍学生,同时接纳统筹调剂录取的学生。 (二)具体安排 1、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入学对象信息库,县教体局组织开展预录取,并将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录取结果。 2、各校公示录取名单。 九、新生报到入学 2019年8月31日,已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入学对象家长携带户籍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入学。 十、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与家长、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校长任组长,亲自抓,指定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班子成员、教师参与该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解读、宣传招生入学政策,明确相关规定要求。召集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政策解读工作会,核准实情,合理安排,推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2、加大宣传力度。招生入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校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持续宣传招生入学政策,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县局将通过政府网、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各有关学校要在学校、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相关宣传材料,通过家长会、电子屏、宣传栏等形式,对工作时间、实施程序、入学政策进行解读宣传,把政策主要内容以“致家长的一封信”等书面形式发至每位学生家长手中,要耐心细致做好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来信来访解释工作,让城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家喻户晓。 3、透明操作程序。各城区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入学信息公告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招生信息,全面实行阳光入学。在小学、幼儿园醒目的地方及时公布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公示学生划片情况和分类排序结果,公示招生录取结果,公布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流程图,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县局成立监察小组,安排专人全程参与各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做到“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确保招生入学的公平和公正,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796-8638720。 4、严明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泰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泰府办〔2016〕94号)的要求落实部门职责,具体任务分工将另行下文通知,各级各类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全面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不但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连同追究领导责任,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交由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继续执行义务教育入学年龄规定,严禁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严禁招收不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儿童入学。对违规办理入学的学生,一经核实,则由招生学校取消其该校就读学位,县教体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虚假宣传的幼儿园,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年检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对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的家长及其他社会人员,一经发现,交由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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