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泰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泰府办[2016]94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县城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泰和县2016年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由泰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刘梦俊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日常管理及具体实施工作由县招考办负责。其他人员组成如下: 1、业务组组长:胡志斌 招生录取小组成员:刘贤渭、熊勇辉、彭声建,县城各初中、小学校长。 2、监察组组长:陈昌明 成员:局派工作人员。 二、招生对象及计划 2016年,县城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澄江小学(含城东小学、南门二小)、上田东门小学的毕业生共2048人,由城区泰和三中、泰和四中、泰和五中三所初中学校全部招收。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2016年泰和三中招收768人,泰和四中招收896人,泰和五中招收384人。 三、区域划分 以主要街道为界,本着所划片区与招生学校相对就近的原则,将县城划分为5个区域,具体划分情况(见附件1《泰和县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划分图》)如下: 1区(三中、四中共片区):经四路(北延)以东、祥和大道(浅水湾北大门外大道)以南、白凤大道以西、工农兵大道以北区域。 2区(三中、五中共片区):曾家巷以东、工农兵大道以南、胜利路以西、解放路以北区域。 3区(三中片区):白凤大道以东、工农兵大道以北区域和胜利路以东、解放路以北区域及经四路(北延)以东、白凤大道以西、祥和大道(浅水湾北大门外大道)以北区域。 4区(四中片区):经四路南延曾家巷以西、解放路以北区域。 5区(五中片区):解放路以南区域。 四、毕业生区域认定 以实际家庭居住地地址来认定小学毕业生招生片区。父母等亲属有房产的,以房产地址认定实际居住地;无房产的,以租房地址来认定实际居住地。依据父母提供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来认定入学对象的划片结果。父母有多套已入住房产的,以其中之一作为入学划片依据并不再更改。 五、毕业生分类排序 将县城所有小学毕业生区分为A、B两大类别。 凡符合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本人或父母在城区有房产或有户籍、居住证等)的毕业生为A类毕业生,为第一阶段录取对象。毕业生本人或父母属城区户籍的以公安部门户籍系统记录筛查为准,属城区房产的以房管部门记录筛查为准。如果户籍中没有反映亲属关系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父母子女关系)。 凡本人和父母户籍均不在县城,其父母也未在县城购置房产的毕业生为B类毕业生,为第二阶段录取对象。 A类毕业生按照《泰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分类排序细则》(详见附件2)的要求进行分类排序。 B类毕业生不列入《泰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分类排序细则》。 毕业生类别和分类排序结果作为招生录取主要依据。 六、志愿填报 A、B两类毕业生属1区的只能选填三中或四中;属2区的只能选填三中或五中;属3、4、5区的可在本人所属区域外的招生学校中选填一校作为备用调剂志愿,多填无效。未按要求填报志愿和不填报志愿的毕业生由县招办调剂录取到缺额学校。 七、具体工作安排 6月10日前,县城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澄江中心小学、上田中心小学成立毕业生类别和所在区域认定审核工作小组,校长担任组长。 6月30日前,县城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澄江小学、上田东门小学组织毕业生填写《2016年县城小学毕业生升学志愿及家庭住址所属区域认定表》(见附件3)。 7月9-10日,县城各小学有序安排毕业生认定材料审核。以班为单位,班主任、学校行政人员、教体局干部各一人组成毕业生认定材料审核小组,进行现场审验。A类毕业生家长按照《泰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分类排序细则》的要求提供和上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B类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和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县城有租住房的须提供房东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 7月13日前,学校完成毕业生类别、所属区域、分类排序等审核、汇总以及志愿信息汇总工作,填写《2016年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学基本情况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 毕业生类别和所属区域、分类排序、审核、汇总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审核结果7月14日在校内予以公示。毕业生或家长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毕业学校申请复议,填写《泰和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复议申请表》(见附件5),学校汇总后进行复审确定。 7月20日,学校将《2016年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学基本情况信息汇总表》纸质稿上交县招考办,同时上传Excel电子稿至981985212@qq.com 。 8月20日前,招生录取结果在泰和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县招考办将录取名单分毕业学校发至各小学,由小学复制后在校内公布,毕业生或家长也可到所在毕业学校查看录取结果。同时将招生学校录取名单发至各初中招生学校。 8月30-31日,所有县城小学毕业生在家长的护送下,携带本人户口本到录取学校入学注册。 八、招生录取办法 城区初中招生-按毕业生类别分两个阶段、7个批次依次进行,实行分类排序、划片录取以及志愿、抽签、调剂录取相结合的招生办法。 第一阶段:A类毕业生招生录取 第一批次:1、3、4区毕业生录取 依据泰和三中和泰和四中的招生计划数,将3区毕业生与1区已填报三中志愿的毕业生捆绑分类排序,将4区毕业生与1区已填报四中志愿的毕业生捆绑分类排序,按照《泰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分类排序细则》的排列顺序进行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如果招生学校录取到同一序号生源需要分流时,按照招生学校的缺额计划和同一序号内的生源数量,抽签确定,录满计划为止。剩下的毕业生待另一所学校录取结束后,视缺额情况,在分类排序范围内,录取两校共片1区域的毕业生(办法同前),录满计划为止。未被录取的毕业生进入第三批次调剂录取。 第二批次: 2、5区毕业生录取 依据泰和三中第一批次录取后的缺额计划和泰和五中的招生计划数,将3区毕业生与2区已填报三中志愿的毕业生捆绑分类排序,将5区毕业生与2区已填报五中志愿的毕业生捆绑分类排序,按照《泰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分类排序细则》的排列顺序进行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如果招生学校录取到同一序号生源需要分流时,按照招生学校的缺额计划和同一序号内的生源数量,抽签确定,录满计划为止。剩下的毕业生待另一所学校录取结束后,视缺额情况,在分类排序范围内,录取两校共片2区域的毕业生(办法同前),录满计划为止。未被录取的毕业生进入第三批次调剂录取。 第三批次:A类毕业生调剂录取 第一、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核定三所初中学校的缺额计划,按剩下毕业生所填的调剂志愿,将同一学校志愿的毕业生进行捆绑,按照分类排序的顺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果招生学校录取到同一序号生源需要分流时,按照招生学校的缺额计划和同一序号内的生源数量,抽签确定,录满计划为止。仍未被录取的毕业生调剂到其他缺额学校。 第二阶段:B类毕业生招生录取 第一阶段三个批次录取全部结束后,核定三中、四中、五中的缺额计划,进行第二阶段录取。已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参加录取。仍有缺额计划的学校,采取划片录取、志愿录取、抽签录取和调剂录取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四批次:3、4、5区毕业生录取 根据3、4、5区对应招生学校的缺额情况,如果本区域毕业生数小于招生学校缺额数,则全部录取到该校;如果本区域毕业生数大于招生学校缺额数,则进行抽签录取,录满该校的缺额计划为止,没有抽签录取到该校的毕业生进入第七批次录取。 第五批次: 1区毕业生录取 本区域为三中和四中的共片区。第四批次录取结束后核定三中、四中两校缺额情况,采取志愿录取与抽签录取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本区域填报三中的毕业生数小于三中的缺额计划,则按志愿全部录取到三中;本区域填报四中的毕业生数小于四中的缺额计划,则按志愿全部录取到四中。如果志愿人数超过对应学校缺额计划,则在本区域填报该校的毕业生中进行抽签录取,录满该校的缺额计划为止;没有抽签录取到的,视另一所学校缺额情况,如果剩余人数小于缺额计划,全部录取到另一所学校;如果剩余人数超过缺额计划,则进行抽签录取,录满该校缺额计划为止;仍未被抽签录取的毕业生进入第七批次录取。 第六批次:两校共片2区域毕业生录取 本区域为三中和五中的共片区。第五批次录取结束后核定三中、五中两校缺额情况,采取志愿录取与抽签录取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本区域填报三中的毕业生数小于三中的缺额计划,则按志愿全部录取到三中;本区域填报五中的毕业生数小于五中的缺额计划,则按志愿全部录取到五中。如果志愿人数超过对应学校缺额计划,则在本区域填报该校的毕业生中进行抽签录取,录满该校的缺额计划为止;没有抽签录取到的,视另一所学校缺额情况,如果剩余人数小于缺额计划,全部录取到另一所学校;如果剩余人数超过缺额计划,则进行抽签录取,录满该校缺额计划为止;仍未被抽签录取的毕业生进入第七批次录取。 第七批次:B类毕业生调剂录取 第四、五、六批次录取结束后,再次核定三、四、五中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如果只有一所学校有缺额,则所有未被录取的毕业生全部录取到该校;如果还有两所学校有缺额,则根据毕业生调剂志愿,按两校共片录取办法进行。 县城初中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如有不愿到录取学校就读的毕业生可以调剂录取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初中或上田、文田、塘洲等初中。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城区小学要高度重视小学毕业生招生入学工作,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局派监察员和学校指定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学校班子为成员。校长要亲自抓,细化工作分工,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完成城区招生入学各项工作。召开学校教职工大会,宣传、解读招生新政策,对相关人员进行毕业生类别、所属区域、分类排序、志愿信息等审核、汇总等业务培训。 2、加大宣传力度。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必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要通过电视台、广播、泰和政府网、社区宣传栏、微信等新媒体,广泛持续宣传招生新政策。县城各小学要在学校大门口张贴相关宣传材料,通过班会课、家长会、电子屏、宣传栏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把政策主要内容以书面形式发至每位学生家长手中,要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来信来访解释工作,让城区初中招生入学政策家喻户晓。 3、透明操作程序。各城区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示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招生信息,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公布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公示学生划片情况和分类排序结果,公示招生录取结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县局监察组要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招生入学管理工作,做到“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确保招生入学的公平和公正。监督举报电话:8638408。 4、严明工作纪律。各部门、单位、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严格履行部门、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招生入学管理工作。对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将全面实行责任追究制。一经查实,既要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连同追究领导责任,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交由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对违规办理入学的学生,一经核实,则由招生学校取消其该校就读学位,依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至其他学校就读。对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的家长及其他社会人员,一经发现,交由公安司法部门立案处理。 附件:1、 泰和县城区初中招生片区划分图.doc 2、 泰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分类排序细则.doc 3、 2016年城区小学毕业生类别、升学志愿及家庭住址所属区域认定表.doc 4、 2016年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学基本情况信息汇总表.doc 5、 泰和县义务教育招生复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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