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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华俊园何时才能交房给业主【给县长·县委书记1纪委·投诉中心】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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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8 10: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泛华俊园本来是要在08年2月28号就要交房给业主,但至今还是没有通过综合验收。每次去开发商的人表示可以交钥匙给我们,4月7号泛华俊园的售楼小姐还打电话说可以交房了,我问他现在又通过综合验收吗,她表示没有,甚至还表示到时没来就算是违约,你们说还有那样的道理吗?有些业主等不急了,先拿了钥匙,现在都装修好了并住了进去,我们本来去年年前就可已住进去了,可是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通过验收并交房,都不知道今年过年能不能住进去呢,对于违约那么久开发商业没又给个说话。在网上还有县长信箱里也收到相同的信件,也回复的很漂亮,就是不见实际的效果。真的是要告到省里,告到中央电视台去猜会去处理吗?
     在这里我是希望政府能帮助和协助一下我们这些业主去讨回个公道,现在在家买房的大多数是外务工者,家里的事一般都是托亲戚或是家里的老人来打听一下房子的事情,想召集所有的业主来维护我们的权利也是难上加难呀,本来以前还有几个可以站出来给我们业主说话的人,过短时间就不知道是怎么了就当没回事一样,甚至还劝我们不要去闹了,没用的之类的话。所以现在我们只能相信政府,要是政府能帮我们这里忙,那我想下次在泰和像这样类是的事就会少很多。人民百姓才能更加体会到政府是怎么样的为人民服务的。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09-4-18 10: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上诉法院,告开发商违约。要求赔偿或退房。泰和法院判小业主败诉,还可以上诉到吉安中院
发表于 2009-4-18 10: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良的开发商,希望业主们齐心协力共同维护自己的权力.
 楼主| 发表于 2009-4-18 10: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主要是没有其他业主电话,不只怎么联系,联系上了。还要的大家齐心才行呀。希望大家都能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发表于 2009-4-18 15: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发表于 2009-4-18 19: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先住进去违权就麻烦了,违约金说不清了.因为已视为交房了,交房时间又未定.这种情况是开发商希望发生的现象,
只要拖得买房人没办法他们就会住进去,然后将违约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最好的办法起诉到法院,只要法院判了违约
再强行住进去,这样就不会失去违约金了.根据法律,违约金 就要算到开发商交付违约金时为准,并不是法院判决时为准的.
发表于 2009-4-18 19:2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开发商一直不交违约金,以后就可以要法院强制执行,甚至将你们所知道开发商的资产如未买完的商品房等进行扣押后拍卖以还违约金.
 楼主| 发表于 2009-4-18 22: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知道这样的情况请多多给点帮助指点。在这里很感谢,老大难网友
发表于 2009-4-19 15: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房产官司可以有两种方式起诉,一种是个人起诉,另一种是集体起诉,困难有三点,所以勇气很重要,一个是预付的审理费大,至少5000以上,如果请律师还要多几千元,其中的审理费由输的一方出或按起诉时胜败的比例出,律师费要自己 出.另一个是送达起诉文书难,因为开发商玩失踪,法院就难以送达了,没有送达起诉书给开发商法院是不会开庭的.但只要送达了如果开发商不出庭就等于放弃审辨,那上诉等于可以完胜.三是当地官员暗中左右法院就会出现审辨不公.打房产官司要注意两点,一是起诉的东西不要太多,要找最有可能胜诉一两点起诉,这样审理费就可以少出甚至不出,二是和法官说话口气不要太大,拿出你的证据给法官就行了,不要说太多没用的话和争辨太多没用的事,法官拿到证据自然会知道能不能算数.如果你们强行占房后就算交付了,只要有部门证明了强占日期,那么90天后开发商就要办理房产证,如果没办,就形成二重违约,还可以依此上诉,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交了房给你们但没给你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房产证一样也是违约,也可以要违约金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4-19 16: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哥,你是做什么的,还有其它方式可以找到你吗
 楼主| 发表于 2009-4-19 16: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哥,你是做什么的,还有其它方式可以找到你吗
发表于 2009-4-19 17: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找到一个更高的高手,去法院试试吧:50元帮你们搞定:
延期交房这件事,其实就是一件很简单的利益选择问题。既然开发商简单地选择了通过延期交房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业主也可以简单地选择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首先,我们应该确认延期天数,留好交房通知。其次,去法院告开发商延期交房其实非常简单,只需要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起诉状和三份证据(具体内容我在后面会提到),50元钱,立案只要十分钟,开庭最多两小时就可以完全搞定。你不需要请律师,也不要接受别的业主的委托,就能很轻松地把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我们这样做,目的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拿到违约金。其次,我们起诉很简单,但开发商应诉就麻烦了,首先要请律师,然后要拿出大量的证据证明地震与施工的关系,以及论证“不可抗力”的影响(我后面会说这对开发商来说有多困难),甚至还要到法院疏通关系,开发商要付出的何止是业主花费的十倍。
    这场官司的事实很简单,双方都不会有任何争议,关键就是如何认定“不可抗力”。地震对施工的影响,开发商必须举证,首先,开发商自己或者其他非权威部门出具的任何文件都没有证明效力;其次,权威部门出具的文件与楼盘的关联性有多大,业主在庭上必须质疑,我想不会有哪个部门会专门针对XX楼盘出具一份文件。
    业主如何反驳开发商的不可抗力说呢? “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地震而导致延期交房应该经过权力机关认定这属于不可抗力,因为不可抗力,必须由政府、法院等职权部门认定,并通过法律约定。这次地震对开发商来说的确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但是能不能克服呢?首先,有没有开发商克服了呢?当然有,而且还很多!!如果你是有心人不妨亲自去做个调查,也可到房管局去查询,你会发现有很多开发商是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房的,按合同如期交房的调查作为证据要保留起来,越多越好。
    这些证据要说明的就是在同样的条件下这么多楼盘能够按时交房,说明地震的影响对开发商来说并非不能克服,既然并非不能克服,那么也就谈不上不可抗力。而开发商不仅要证明地震带来的影响是不能克服的,还要证明影响有两个月之久,这就是我前面所说开发商举证困难的所在。只要抱着好的心态,这次诉讼会是你一次愉快的经历,何乐而不为呢?
    另外,交房并不是开发商与业主的最后一次交手,后面还有产权证办理、维修基金管理等问题,如果开发商在交房这件事上得到了教训,那么之后再做有损业主利益的事也就会有所顾忌。
附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XXXXXX有限公司,地址:XXXXXX,电话:XXXXX法定代表人:XXXX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因逾期交房承担违约金XXX元;
2,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X年X月X日购买被告所开发的XXXXX栋X单元X号房,购房合同号为:XXXXXXXXX,购房金额为XXXX元。双方约定被告应于2009年XX 月XX日前交付原告所购房屋,但被告却于2009年X月X日交房,逾期XX天,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承担违约金XXX元。由于被告拒绝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故只有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具状人:签名
年 月 日
 楼主| 发表于 2009-4-20 10: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哥,真的很感谢,我突然从迷茫中走出来,这些对我还有我们所有的业主来说真的是一个很大帮助。期待更多帮助和关心我们的好人。
 楼主| 发表于 2009-4-20 10: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就是开发商现在还不能正式的交房给业主。因为他们还没通过验收,要告的话,违约金是算到那天为止呢。
发表于 2009-4-20 11: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就是开发商现在还不能正式的交房给业主。因为他们还没通过验收,要告的话,违约金是算到那天为止呢。
WRX 发表于 2009-4-20 10:54




违约金的话,合同和法律上都有个明确的规定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4-20 17: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泰和房产开发商的问题太多了
发表于 2009-4-20 18: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违约金算到正式收房时为止,正式收房就是在入住通知书上签字,或你拒绝签字但开发商召集了有关部门来证明了你拒绝签字.但如果开发商没和你签定收房合同,那就要一直算下去,因为开发商在起诉时是要出示你强行占有最早时的证据的,没有证据一般就只能以法院判决时为准了.所以只要你们诉讼开发商违约金赢了,聪明的开发商就会赶紧赔付,并按合同时日办好房产证,不然当你们拿到第一笔判决违约金后,有可能还可以要第二次违约金及未及时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违约金 ,关键是第一次要赢.不要想一下就把违约金算得那么全,因为只要有证据第一次起诉时没算的违约金还是可以再起诉的算的.
发表于 2009-4-20 22: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希望太和政府多为太和的子民多谋福.为太和的子民多解决一点现实的困难.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08: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村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承担起富村稳民责任。”这是县委书记邓近有在我县村党支部书记培训会上表达的主题。邓近有说,当前,受各种因素影响,农村矛盾层出不穷,有些问题如果引导不力、处理不当,矛盾很容易激化和升级,就会导致小事变成大事,大事变成难以收拾,演变成重大社会问题。村党支部书记处在维稳第一线,要充分认识维稳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绷紧这根弦,做到“守土有责”。如果我们每一名村党支部书记都能把本村的矛盾纠纷化解好,那我们的每个乡镇就都平安了;每个乡镇都稳定,那全县也就稳定了。所以,我们村党支部书记在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同时,还要具备做群众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的能力。农民的觉悟有高有低,在做农民工作时,我们给群众把政策讲明、把道理讲透、把态度讲清。要相信大多数农民兄弟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我们把工作做细了,把农民引导好了,农村的稳定工作就会有坚实的基础。在处理具体问题时,我们要按照“宜疏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的原则,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把握先机、争取主动,把矛盾尽量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08: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话说的很好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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