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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和县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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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3 16: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江西保监局《关于转发全国老龄办等四部门有关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赣老龄办发〔2016〕14号)和市老龄委办公室《关于做好老年人优先工作的通知》(吉市老龄办〔201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免费乘坐对象
    凡具有我县常住户口,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并持有泰和县城镇公交公司统一制发的《老年人免费乘车证》。
    二、免费乘坐线路
    县城区内1、2、3、6、8、9路公交线路,实现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全覆盖。
    三、免费乘坐要求
    1.乘车时须向驾驶员主动出示《老年人免费乘车证》,否则购票乘车。严禁将《老年人免费乘车证》转借(送)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收回,并暂停当事人享受免费乘车待遇12个月。
    2.乘车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违禁用品,确保公共安全。车辆未停稳,严禁上、下车及走动。
    3.根据公交车运营特点,老年人乘坐公交车辆应尽量避免早、晚客运高峰期。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行动不便、精神障碍类等疾病老年人须在成年人亲属监护下乘车。
    4.县城镇公交汽车有限公司要加强对司乘人员尊老敬老的教育工作,对老年人给予关爱和照顾,车厢内应设置老年人专座,提示乘客为老年人让座,搞好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爱老、敬老的公交职业风尚。
    四、老年人免费乘车证办理程序
    1.老年人免费乘车证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证自2018年2月1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内有效。
    2.年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到县城镇公交汽车有限公司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证》。办证地点:泰和县城镇公交汽车有限公司(泰和县新汽车站内),联系电话:0796-7083996。
    3.初次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证》的工本费免费,因遗失、损坏等补办的,自行承担制证工本费。为加强老年人免费乘车证的管理,乘车证每年审验一次并更新,代办下一年度意外保险。
    4.按照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2016]32号)文件精神和《全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协议书》的约定条款,老年人在办理免费乘车证时,必须办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其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保险的执行标准每年7元/人,由县财政补贴意外伤害保险每年6元/人,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保费每年1元/人;65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意外保险的执行标准每年30元/人,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保费。(具体保障范围以太平洋保险公司保单条款为准)
    5.由县老龄办负责监督太平洋保险公司做好65周岁以上老年人的保险赔偿责任工作。
    五、政策补贴结算办法
    1.由县财政采取“总体包干、分期拨付”的方式,对泰和县城镇公交汽车有限公司提供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服务实行亏损性经营补贴。
    2.由县财政预拨40万元给县交通运输局,专项用于2018年第一期(半年)县公交公司补贴,第二期补贴结算以县交通运输局或第三方抽样调查数据作为补贴核发依据,县公交公司完成全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的运营目标后,由县财政、审计、物价、交通、老龄办等部门审核后核发补贴。
    六、工作要求
    1.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证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办理,并建立相关档案,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以办理。
    2.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优惠政策从2018年2月1日起全面执行。
发表于 2018-3-13 17:16:59 泰和在线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城区公交免费,农村的老人坐乡镇公交没有免费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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