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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公园住宅小区二期和宏标公司南侧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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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5 11: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研究,泰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泰和公园住宅小区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宏标公司南侧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此,特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土地拍卖承办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泰和公园住宅小区二期宗地:位于泰和公园住宅小区一期(祥云山庄)北侧,土地面积35942㎡,土地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起拍价约为人民币3240万元(以县政府批准的为准)。

2、宏标公司南侧宗地:土地面积10380㎡,土地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起拍价约为人民币1240万元(以县政府批准的为准)。

二、竞标资格条件:我县境内外具有拍卖资质的公司、企业均可参加竞标。

三、竞标时间:2010年6月29日9:30时始。

四、竞标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竞标申请:有意竞标者可于2010年6月23日—6月28日前上班时间携以下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文件原件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查后留复印件存档)到泰和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交竞标申请,索取土地拍卖承办单位招标文件。

六、竞标人在开标前应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未中标者开标结束后即退回)。保证金以转账或现金进账方式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提交银行:泰和县建设银行

开户名称: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6001452500052500164

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着将无资格参与竞标。

七、本次招标设置了拍卖佣金区间价(招标标底),在区间的报价为有效报价,低于区间价最低价或高于区间价最高价均为无效报价。

八、确定拍卖承办单位中标办法:符合第六点要求的有效报价按拍卖佣金报价最低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拍卖承办单位。

九、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承办单位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796—5332016     肖先生



泰和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三日

发表于 2010-6-25 11: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的老板去拍呀,
发表于 2010-6-25 13: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拍卖要7月。6月29日是选聘拍卖机构
发表于 2010-6-25 13: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祥云山庄对面那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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