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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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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1 10: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官商勾结成大事。不与官(至少是涉及的所有主管部门一把手)勾结寸步难行。想勾结出感情,不动大手笔免谈。
  
  2、噱头必不可少。要么是海外投资的旗号(其实是老虎皮),要么是浙闽大亨的来头。奔驰车和保时捷排量越大越有感召力,宣传册子、广告语越霸气越能打动中国人。
  
  3、抓机遇是高手。国家土地政策、银行放贷政策、城市规划方案,历来都是中国弱智商、低水平的政府官员和经济学家、金融家等摸石头过河的杰作,政绩风格突出,短期效应毕现,自相矛盾,漏洞百出,“擦边球”大有可为。
  
  4、融资途径广泛。具备条件的,可以到A股里面套点现金回来“做大做强”。民间游资,不可小觑,炒房团就是典型示范,几千万、上亿的现金,有时候对开发商就象是春雨贵如油,那时候开发商甚至能下跪给炒房团。
  
  5、房地产行业靠逃税漏税发财,是洗钱的圣地。很简单的公式:楼盘销售总额—(土地金+建筑成本+水电气配套费用)=毛利润。还要交50%左右的各种税费才是纯利润。可以在建筑成本上大作文章:本来是1000元/平方米,可以和建筑公司老板勾结(绝密),签定1800元/平方米的结算单,超出的800元/平米,从施工队帐上过一下,还是现金回到了开放商手里,建筑施工税费仅3.4%左右,可以逃避税收至少30%。(洗钱和逃税并举)。实在还觉得不够,可以打出“送20万精装修”的幌子,原理和以上相同。
发表于 2010-8-31 11: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蜗居》就是现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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