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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职能资源 发挥部门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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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1 16: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县司法局充分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利用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和社会组织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参与度,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有所作为。全县调处的1103件各类矛盾纠纷中,调处成功率达98%,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0人,解除矫正5人,无一脱管、漏管,无一重新犯罪。
  该局充分利用自身工作中“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方面,着力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把“政府法律顾问”建成政府依法行政、降低行政风险的“助推器”;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等部门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将就医、就学、就业、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拓宽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同时,推进法律援助设施便利化,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把县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成贴近群众、服务民生的终端品牌,不断扩大法律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实现“应援尽援”。
  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平台,该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形成了以村(社区)、乡镇调解组织为主导,交通事故调解、医患纠纷调解等专业化调解组织为补充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目前,全县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42个,调解员3233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的调解工作体系。该局建立首席调解员定期驻点调解和入村巡回指导等机制,确定14名律师与22个乡镇(街道)结对,指导和帮助基层调解组织化解大量的矛盾纠纷;深化“专家会诊制度”,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队伍,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推动“三调联动”创新,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运用柔性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由“堵控型”向“疏导型”转变。
  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多、结构复杂的特点,该局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利用县级公益事业岗位,给各个乡镇配备了一名社会工作者,每个行政村配齐一名司法行政协理员,由他们专门负责管理教育社区矫正人员;注重发挥志愿者和社区服刑人员家庭、亲属的作用,利用亲情、友情、邻情感化矫正对象,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精心打造“三位一体”(衔接到位、帮扶到位、安置到位)的安置帮教一体化模式;加强与监狱的合作与交流,使帮教向“大墙内”延伸,加强回归人员信息沟通,建立回归人员重点跟踪制度,防止回归人员重新犯罪;对那些“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他们在就业、就医、食宿、养老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该局还坚持重心下移,注重加强基层建设、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改善基层条件,投资200余万元推进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实现了“一乡一所”的目标;同时明确了全县24个乡镇场司法所为副科级建制,全面加强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使各司法所工作效能明显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与水平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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