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416|回复: 18

声讨八一八无赖房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5 22: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八一八无赖女房东------  张艳玲,1977年的,在庆江化工厂(八一八)工作,手机号码是13766225371

     我于4--5月份期间购买一二手房,一开始觉得女房东人还挺好的,有商有量,商定我方出过户费,房屋在过户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归房东出(水费,电费,物业费等),也签了合同,等过完户,过完电,我说一起去物业那,她推脱说要赶去公司体检,说她到时候会自己去,还说物业那自己还有装修保证金押在那,交我放心!我因为家里还有个2个月的宝宝等着哺乳,看女房东之前那么好,也就选择相信她。自己也够傻,真相信她,等到今年12月,听说大概要交今年的物业费,老公赶去,一问,女房东并没有去交之前她所欠的物业费,连忙打电话给她,她张口闭口是不用管他,不交也没事,实在是想张口骂她,放屁,不交齐之前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怎么会让我们装修入住啊!后来实在没办法,那房东说有空会来交的,结果半个多月过去了,人影也没看到,本打算说她要是没空来交,我们就去她那拿那物业费,并写张收据给她,帮她交了,算了了件事,结果昨天打电话给女房东,没人接,今天打过去是来电提醒,发短信给她也没反应。她这样不是很明显想赖掉这笔帐吗?!!
真是个无耻女房东,做人最基本的诚信也没有,一年的物业费真的不是太多,而且这是她本分应该交得,不是吗?再加上她之前卖房的原因也是说准备离开泰和去外地,再不找着她缴物业费,就有可能找不着了,我真是又急又气,希望各位能帮帮忙,她叫张艳玲,1977年的,在庆江化工厂(八一八)工作,手机号码是13766225371,有认识她的,麻烦告诉她,于情于理 甚至是于法,她都应该尽快缴纳这笔物业费!
发表于 2013-1-16 00: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什么人都有!
发表于 2013-1-16 07: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樣真不好!
发表于 2013-1-16 08: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人纠纷
发表于 2013-1-16 08: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人纠纷
发表于 2013-1-16 09: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以为是什么事。原来是点鸡毛蒜皮的小事。
为了这点事,就到处揭人家,感觉不太好。
楼主还是心平气和点好。
说不定人家真的是有什么事情。
发表于 2013-1-16 10: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点点。也不是这样说啊。之前那个房东既然答应房屋在过户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归房东出(水费,电费,物业费等),那她就应该做到啊。做人,诚实守信,这是最基本啊。
发表于 2013-1-16 10: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只能要求自己,对待别人的过错,更多的是宽容和理解。

点评

非常不错  发表于 2013-2-19 20:21
发表于 2013-1-16 10: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这么点钱,臭名远扬,不值啊。。
发表于 2013-1-16 11: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自己做什么事情都要前后都考虑清楚,尤其是跟金钱有关的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13-1-16 12: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是自己太信任对方了,这是百分百是自己的错,大家也要吸取经验教训!
二,这绝对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且我也没点点那样的容人之量,我之前已经心平气和地和对方沟通了大半个月了,如果此刻我还容忍下去,那叫不叫宽容,而叫懦弱了!
发表于 2013-1-16 14: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woyaoquyunnan 发表于 2013-1-16 12:13
一,是自己太信任对方了,这是百分百是自己的错,大家也要吸取经验教训!
二,这绝对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

说得有道理
发表于 2013-1-18 19: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做人太没有诚信了
发表于 2013-1-19 15: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通过正当途径去解决才好啊, 不然不知会出什么事啊
发表于 2013-1-30 16: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必要发帖子损害别人名誉吗?
而且这个当时你们只是口头约定,一点法律依据没有,是存在争议的。

关键重要的是你成功买到了房子,一点点物业管理费算什么,我来帮你付好了。房东骗首付款的多的去了,你都拿他没办法,他就赖你首付款,房子也不卖了,这种人多的去了。
发表于 2013-1-30 16: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属于斤斤计较的人,也说不定别人正好有事这几天呢。
人生不要太计较,这样你会活得很累。有舍才有得
 楼主| 发表于 2013-2-5 12: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当时是怒火中烧,的确失态,但是第三天就叫版主删除这篇帖子了,可是版主不理会,我也很内疚。后来这位房东在二月之前已经缴清了物业费,我对我当时的极端行为表示道歉,但是我要必须澄清一点,当时我所发的帖子是当时的事实之全部,没有污蔑和捏造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13-2-5 12: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当时是怒火中烧,的确失态,但是第三天就叫版主删除这篇帖子了,可是版主不理会,我也很内疚。后来这位房东在二月之前已经缴清了物业费,我对我当时的极端行为表示道歉,但是我要必须澄清一点,当时我所发的帖子是当时的事实之全部,没有污蔑和捏造事实
发表于 2013-2-10 21:4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觉得楼主做得对,完全支持楼主的正气!人对我好,我待人诚!反之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泰和在线 ( 赣ICP备19005484号 )

GMT+8, 2025-6-21 16:19 , Processed in 0.06428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