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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友谊邦

友谊开发商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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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9 19: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友谊广场业主 于 2009-5-19 19:25 编辑

许多面积是要公摊的,房子的结构是经过严格设计的,公摊面积大家都要出钱的,设计是为了达到房子的质量能用七十年以上的,比如如果你楼上的把他家的地板也就是你的天花板弄个洞你会同意吧?如果有人把你们的楼梯不要说砸掉就算用东西堵 住你愿意吗?大家出了钱的公摊面积当然要至少大家决定能不能改,现在大家都没说可以改,开发商就把它改了当然有意见了.
发表于 2009-5-19 19: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友谊广场业主 于 2009-5-19 19:27 编辑

许多面积是要公摊的,房子的结构是经过严格设计的,公摊面积大家都要出钱的,设计是为了达到房子的质量能用七十年以上的,比如如果你楼上的把他家的地板也就是你的天花板弄个洞你会同意吧?如果有人把你们的楼梯不要说砸掉就算用东西堵 住你愿意吗?大家出了钱的公摊面积当然要至少大家决定能不能改,现在大家都没说可以改,开发商就把它改了当然有意见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5-19 19: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据说二楼是开超市哦!别人装修开个电梯口你怎么也有的说啊!汗
泰友 发表于 2009-5-19 17:24
说得轻巧,你有那么伟大就应有点同情心,开发商做了什么你知道吗?房子什么最重要你知道吗?质量安全是第一位的.现在这种情况那是没侵害你的利益,不然就依你现在这样想问题的人肯定比我们还急.
 楼主| 发表于 2009-5-21 10: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泰和最牛开发商”依仗了谁?
http://www.jxnews.com.cn 2007-10-18 09:28
正在建设的泰和县友谊广场与周边建筑的间距多次“缩水”,有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开发商置之不理,法院两次裁定也前后不一。一些在泰和投资创业的客商不解——
【字体:    】 【进入论坛】  编辑: 敖水林   Email:aslin_921@tom.com   我来说两句
  文/图 本报记者 舒鸣
  10月8日,泰和县东方商城的产权所有人张先生向本报投诉说,正在建设的高层建筑——泰和县友谊广场与周边建筑的间距多次“缩水”,该广场位于东方商城的西侧,不按规划设计留6米(间距)通道施工,连修改设计方案后的4米也不留,基本上挨墙而建,最近处相隔不足1米。虽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要求他停工整改,但开发商置之不理,仍然违反规划设计施工。一些在泰和投资创业的客商称,友谊广场的开发商是“泰和最牛的开发商”。
  友谊广场相邻间距“缩水”侵犯我权益
  11日,记者来到泰和县,找到了反映情况的张先生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
  张先生告诉记者,原来规划设计友谊广场与东方商城大楼之间有6米宽的通道,当初,泰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眼2005演260号《关于江西半边天药业有限公司老厂区地块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意见的批复》中提到,在开发范围内,东、西、南三侧分别要建三条道路,路宽分别不少于6米和8米。而2006年政府下发的文件则是间距不能少于4米,但现在实际间距最近的还不到1米,如果按照这种情况,不仅会影响东方商城大楼的通风采光,还将留下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张先生对此很气愤,他说:“友谊广场是建19层的高楼,相邻间距多次‘缩水’,严重侵犯了我的权益。”
  开发商如此牛气不知依仗了谁?
  张先生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政府及相关部门有没有制止?记者看到了泰和县政府办公室眼2006演116号《关于县友谊广场工程建筑方案审核意见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要求友谊广场除临工农兵大道店面满铺外,东西两侧要在原有范围内后退不少于4米,以满足消防通道要求,住宅部分东西侧和周边建筑之间的间距应后退不少于6.5米。
  为此事,张先生多次向泰和县人民政府、泰和县建设局反映。2007年5月28日,泰和县规划建设局经过调查后,认定江西友谊实业有限公司没有按照泰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眼2006演116号《批复》的审核要求进行施工,责令泰和友谊广场工程立即停工,依据《城市规划法》按照政府批复整改到位。然而,不知是什么原因,江西友谊实业有限公司不仅没有停止施工,反而加快了施工进度。一些来泰和的投资商说:“友谊广场的开发商如此‘牛气’不知依仗了谁?”
  法院前后两次裁定不一
  采访中,张先生对此事感到很困惑,他说:“我就一直弄不明白,是什么助长开发商,敢如此明目张胆地违规开发建房?”他告诉记者,由于政府责令通知不管用,泰和东方实业有限公司以泰和友谊广场违反政府规间距划少于6米,影响通风采光及消防通道,于2007年9月10日向泰和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9月11日,泰和县人民法院裁定,江西友谊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江西泰和东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物(即泰和东方商城大楼)间距6米范围内的施工行为。但是,不管是法院的裁定还是政府部门的责令通知,都没能阻止泰和友谊广场的施工步伐。
  张先生告诉记者,让人苦笑不得的事还在后头,2007年9月30日,法院撤消9月11日作出第558号民事裁定书,理由是友谊广场的调整方案是经过了县规划建设局审核和县政府同意的。但张先生认为,第三次调整方案没有提到不留间距问题,也未推翻前两次的方案。同时,建设局在给政府的《关于调整友谊广场建筑方案的报告》中,没否定2006年的设计规划和文件,也没涉及东、西4米的间距,更没有说友谊广场与东方商城4米的间距不留。对法院的裁定张先生深感不解,他说:“法院的两次裁定为何也前后不一致?”
  请找政府或建设局规划部门
  10月12日,记者来到了友谊广场的施工现场,友谊广场工地上正如火如荼一片繁忙,记者没有找到江西友谊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钟延金,联系上了负责人袁总,就友谊广场没有按照原设计规划缩短相邻间距不符合规定施工一事,袁总未正面回答记者,只是说:“我们是按县政府和建设局的规划来的,请你找政府或建设局规划部门,我在出差……”。
  县长廖晓军: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
  泰和友谊广场相邻间距为何多次“缩水”?就此事,记者来到泰和县建设局,办公室肖主任告诉记者,分管此事的张副局长出差了,这事已经好多年了,曾下过整改通知。对于规划设计方案为何改了又改?肖主任说:“小县城,没办法,不像大城市……”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张副局长,他告诉记者正出差开会,他说建设局是依照政府的规划办事,为双方协调过多次。那么,泰和县政府方面又是怎样的看法呢?泰和县分管此事的彭副县长对记者说:“我正在开会,哪管得了那么多事?找他们建设局了解情况。”随后便挂了电话。为此,记者联系上了县长廖晓军,他表示,对此事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要找分管的副县长。通话中,廖县长表示,如果(东方商城)认为法院的裁决不合理的话可以上诉。
  读者对此有何看法,可拨打热线13870630820参与讨论。本报将继续关注。
来源: 大江网-今日家庭报
发表于 2009-5-21 11: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们都是这样说:“小事我不管,大事我管不着”...
发表于 2009-5-21 18: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悲的泰和楼市.
发表于 2009-5-21 19: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们都是这样说:“小事我不管,大事我管不着”...
开发商说:领导们都该叫我爷,小人物咱那有闲心跟他们耗......
发表于 2009-5-21 23: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级一级往上暴光,泰和的房产存在很多问题,每次吃亏是老百姓,官场险恶,希望多些真正为民办事的清官
发表于 2009-5-22 09: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也太无能!是不是有什么猫腻呀!
发表于 2009-5-22 18: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是我错了!每次回家乡,远远就看到了正在建设中的所谓”地王”,就象看到了希望,觉得家乡一片繁荣、蒸蒸日上,我们也该回来成就一番事业,为家乡的发展尽微薄之力,想不到背后还有这么不为人知的一面。每次关注家乡的发展,总是以搜索“地王”为主目标,现在?????故乡啊,请别让我们绝望!!!!!!!!!!!!!!!!
发表于 2009-5-22 19: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也太无能!是不是有什么猫腻呀!
wanglst11 发表于 2009-5-22 09:17

我看猫腻还不少
发表于 2009-5-23 09: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这些天请了个律师来对付我们,现在是对去收房的业主不签收房协议,只出具收到最后一笔钱的发票,想借此产生的不清不楚交房仪式来为以后免责,并将责任推给我们业主.
发表于 2009-5-25 13: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这些天请了个律师来对付我们,现在是对去收房的业主不签收房协议,只出具收到最后一笔钱的发票,想借此产生的不清不楚交房仪式来为以后免责,并将责任推给我们业主.
友谊广场业主 发表于 2009-5-23 09:32

如果真实依法就不怕他们,最担心开发商与政府同流合污,吃亏的还是小老百姓
发表于 2009-5-27 08: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天去友谊看了下,还真是这么回事,二楼是开了个洞做了个楼梯,以前没规划的地方也做了房子,有些人家里是开裂了,黄老二还跟一个一老板说如果查出是谁在网上发的贴就要弄死那个人,上面说的还真是有那么些事,政府看来是要好好管管了,不要到时闹出群发事件就麻烦了,22号不是出了问责暂行规定了吗,不要往枪口上撞为好.
我还是再说说楼市吧.现在的房市真是乱,房价上涨,成交量下跌,开发商拿天价地,有的说楼市回暖,有些说房价还要下降.其实,这些问题很简单,做生意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就是赢利,只要有利于赢利的方法,商人就会去做.
现在的现象其实也不乱,房价上涨也好,下降也罢,开发商只是根据自己能承受的成本和有没人要做的.大家都知道 ,一件衣服标20元没人要,后来老板标200元,一下就被 人买走了,这就是顾客的心理,我们现在也不知道开发商做出这房子来是多少钱,最多只知道以前是卖多少钱,现在比以前少了,所以只要有人要,开发商就会涨.每个月只要能赢利到自己的要求,成交量下降有什么关系,20元的衣服赢利是5元,200元赢利是185元,卖一件相当于卖37件.
做生意还有点就是要存少量上等货,存这种货不是为了卖的,是为了卖差货,因为好货必然贵,所以买的人大多不愿接受,但这时买的人又已经来了,所以就可以推销那些差的货,买的人也不般愿接受了.这就是为什么会出现天价地了.并不是资金足,而是手上的好货没多少了,不能再吸引顾客了,况现在做房地产 的有几个钱是自己的呢,还不是银行的多,欠银行钱多了,银行也不敢找那些人要回来,还些利息就算不错了,不然那些人就是死了也没用呀.况且大家都看到,只不过是拿些好地,没哪家存大量的好地是不.
现在的房价人们的主要思想还是观望,只有少数手上有钱又急需用房的人在买,开发商正是抓住这些人在抬价,抬的也是这些急用房的人的价.
发表于 2009-5-27 09: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商品,就会有涨跌现象,就如同这两年的猪肉价一样。我想房价也一样。
发表于 2009-5-27 20: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商品,就会有涨跌现象,就如同这两年的猪肉价一样。我想房价也一样。
SONG 发表于 2009-5-27 09:55
别忘了,中国有句古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否则,到头来还是自己般石头砸自己的脚。奸商是没有好下场。
发表于 2009-5-28 10: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29楼的我不同意你的看法!
政府怎么可能会无能?你看收钱的时候的能耐?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泰和的开发商哪个不和实权领导有割扯不掉的关系?
暴光也没什么用,除非是CCTV等国家级媒体
可你们那事那么小,人家CCTV说了暴的过来吗?
 楼主| 发表于 2009-5-28 16:3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天听人说那些没规划的地方建的店面是给政府部门里的某些领导的,不知是真是假,等以后入住后应会知道的吧。
发表于 2009-5-29 20: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天听人说那些没规划的地方建的店面是给政府部门里的某些领导的,不知是真是假,等以后入住后应会知道的吧。
友谊邦 发表于 2009-5-28 16:31
我觉得可能性很大,否则开发商那敢那么狂。严密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09-5-30 15: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西黎川县委书记双规期间自杀身亡2009-05-26 02:08:13 来源: 新京报(北京) 跟贴 1119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记者从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纪委证实,该县县委书记谢昌贵在双规期间自杀身亡。谢于09年4月因涉及房地产开发的经济问题被带走双规。希望泰和政府中不要出这样的事为泰和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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