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工委(总支、支部)、党组: 经研究决定:
胡会福同志任中共泰和县沿溪镇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和县澄江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李香俊同志任中共泰和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委员会委员 、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和县沿溪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李良明同志任中共泰和县澄江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和县上模乡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袁为青同志任中共泰和县澄江镇委员会副书记;
刘为兰同志任中共泰和县总工会党组成员、泰和县总工会副主席,保留其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免去其中共泰和县澄江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泰和县残疾人联合会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张良骅同志的中共泰和县总工会党组成员、泰和县总工会副主席职务,保留其副科级待遇;
刘时迁同志调泰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工作,保留其正科级待遇,免去其中共泰和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温双凤同志的中共泰和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罗军中同志的中共泰和县卫生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在泰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保留其正科级待遇;
免去罗正楷同志的中共泰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在泰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保留其正科级待遇;
谢新阳同志任中共泰和县禾市镇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和县老营盘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罗卫东同志任中共泰和县民政局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和县禾市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匡敦芙同志任中共泰和县老营盘镇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和县桥头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罗义斌同志任中共泰和县螺溪镇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和县上圯乡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陈晓云同志任中共泰和县上圯乡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和县塘洲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王鸿明同志任中共泰和县林业局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和县螺溪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夏强同志任中共泰和县农业局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和县林业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曾福明同志调泰和县审计局机关工作,保留其正科级待遇,免去其中共泰和县农业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蒋金明同志任中共泰和县苏溪镇委员会书记;
免去曾广炆同志的中共泰和县苏溪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涂江宁同志任中共泰和县小龙镇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共青团泰和县委员会书记职务;
肖道生同志调泰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工作,保留其正科级待遇,免去其中共泰和县小龙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曾伟同志任中共泰和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和县商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刘迪枚同志的中共泰和县审计局党组书记职务,保留其正科级待遇;
免去谢小金同志的泰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其正科级待遇;
张余明同志任泰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国强同志任中共泰和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王俊才同志任中共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和县民政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谢信勉同志的中共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职务,保留其正科级待遇;
刘大连同志调泰和县医疗保险局工作,保留其正科级待遇;
免去郭建英同志的中共泰和县民政局委员会委员职务,保留其正科级待遇;
免去刘国恩同志的中共泰和县民政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魏建平同志任中共泰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和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共泰和县委、泰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森龙同志的中共泰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保留其正科级待遇;
邓先松同志任中共泰和县委、泰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免去其中共泰和县碧溪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邓经俊同志任中共泰和县委、泰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免去其中共泰和县委、泰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戴诗作同志任中共泰和县碧溪镇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和县碧溪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胡德勤同志任中共泰和县上圯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和县澄江镇委员会委员、中共泰和县委派驻澄江镇组织员职务;
钟鑫华同志任中共泰和县水利局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泰和县上圯乡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温珊薇同志任中共泰和县委、泰和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
黄玉玲同志任泰和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泰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裕明同志的中共泰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泰和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其正科级待遇;
匡积慧同志任中共泰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工作委员会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泰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朱金平同志任中共泰和县民政局委员会委员(兼);
刘晓雪同志任中共泰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委员会委员(兼);
尹士辉同志任中共泰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共泰和县水利局委员会委员(兼),免去其中共泰和县万合镇委员会委员、中共泰和县万合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黄勇同志任中共泰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和县中龙乡委员会委员、中共泰和县中龙乡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罗青辉同志任中共泰和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委员会委员(兼);
张志强同志任中共泰和县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委员(兼);
尹富华同志任中共江西泰和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肖如本同志任中共江西泰和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忠山同志任中共江西泰和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军融同志任中共江西泰和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共江西泰和工业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试用期一年);
熊波同志任中共江西泰和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泰和县螺溪镇委员会委员、中共泰和县螺溪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吴晓明同志任中共江西泰和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冯润根同志任中共江西泰和工业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和县苏溪镇委员会委员、中共泰和县苏溪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颜陈斌同志任江西泰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保留钟玉堂同志的副科级待遇;
胡兴栋同志任中共国营泰和综合垦殖场委员会委员、书记,在政协泰和县委员会办公室保留其正科级待遇;
免去李惠华同志的中共泰和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康裕明同志的中共泰和县公安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周义深同志的中共泰和县公安局委员会委员、泰和县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在泰和县森林公安局保留其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免去肖业华同志的中共泰和县林业局委员会委员、泰和县林业局主任科员职务,在泰和县森林公安局保留其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免去肖彬华同志的泰和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职务,保留其正科级待遇;
免去罗翔同志的泰和县苏溪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鉴于江西泰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升格为副县级,升格前县委任命科级干部的党内职务自然免除。
经研究并报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
刘国卿同志任中共泰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免去谢信勉同志的中共泰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鉴于下列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旷天佑同志任中共泰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肖江同志任泰和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肖烈淮同志任中共泰和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康萍同志任泰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曾国恩同志任泰和县610办公室主任;
刘惟莉同志任泰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雪萍同志任中共泰和县第二中学支部委员会书记;
易秋萍同志任泰和县中龙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中共泰和县委
2015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