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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民一把枪.........民警是正当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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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4 09: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辽宁盘锦发生征地纠纷4人砍伤警察 1人被击毙
时间:2012-09-23 01:36:00  来源:东北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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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记者从盘锦市事件联合调查组获悉,2012年9月21日8时许,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农场二十里村发生一起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事件。由于身上被浇汽油,生命受到威胁,张研开枪制止,王树杰中弹倒地,经120急救中心现场确认死亡。


  记者从盘锦市事件联合调查组获悉,2012年9月21日8时许,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农场二十里村发生一起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事件。

  事件发生后,盘锦市迅即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组成的调查组,开展调查。经查,9月21日早8时许,市政公司5名工作人员驾驶两台挖掘机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二十里村,通往保障性住房、回迁楼建设工地大约5公里长的街路上进行施工。王树杰及家人对距道路红线外304米处的一处住宅提出高价补偿的要求,因未得到满足,王树杰一家4人阻挠施工,双方僵持。期间,王树杰及家人手持凶器胁迫施工人员,用事先准备好的汽油向施工人员身上泼洒,并手举打火机相威胁。

  110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兴隆台分局渤海派出所张研等2名民警赶赴现场。在民警到达现场后,王树杰一家4人阻止民警进入,不听劝阻,之后又追砍施工人员和民警张研,向张研身上泼洒汽油,用斧头、镰刀等袭击民警。民警张研在口头警告及使用胡椒喷剂进行制止无效的情况下鸣枪示警,同时又调来了3名民警。其父王再元手持镰刀砍向张研,致张研左手掌、左腕部多处受重伤(后经医生确认张研手尺神经感觉支断裂、小鱼际小指展肌断裂)。张研继续鸣枪示警,王再元非但没有后退,反而伸手夺枪,撕扯过程中致枪击发,伤王再元左腿。此时,王树杰将自己衣服点着火扑向张研。由于身上被浇汽油,生命受到威胁,张研开枪制止,王树杰中弹倒地,经120急救中心现场确认死亡。

  经检察机关认定,民警张研等属正常执行公务活动,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楼主| 发表于 2012-9-24 09: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日报记者调查盘锦村民砍伤警察被击毙真相 系政府违法强拆



发布时间: 2012-09-23 18:02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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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记者何勇报道,21日上午,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民警在处理一起占地纠纷时,出于自卫开枪打死一王姓村民。记者调查发现,该事件源于占地纠纷。兴隆台区有关部门在没有和村民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且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违法强拆,导致矛盾迅速激化。当地不少村民表示,该事件仅由盘锦当地进行调查不能服众,建议应该由省里派出调查组,就强行拆迁是否违法、民警开枪是否属于紧急关头自卫等情况进行调查。

  据人民日报记者何勇报道,21日上午,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民警在处理一起占地纠纷时,出于自卫开枪打死一王姓村民。记者调查发现,该事件源于占地纠纷。兴隆台区有关部门在没有和村民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且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违法强拆,导致矛盾迅速激化。

  当地不少村民表示,该事件仅由盘锦当地进行调查不能服众,建议应该由省里派出调查组,就强行拆迁是否违法、民警开枪是否属于紧急关头自卫等情况进行调查。据悉,2011年盘锦市兴隆台区就曾发生违法强拆引发的流血事件,并被国务院监察部等四部委通报批评。  
 楼主| 发表于 2012-9-24 09: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恨!把人民当敌人,把日本还想当朋友,能长治久安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9-24 09: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盘锦征地砍伤警察 带枪拆迁何来协商诚意?
薛建国

2012年09月24日09:06    来源:钱江晚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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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日,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一村民为征地补偿与当地“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后又与现场民警发生冲突。当地调查组通报称,民警在生命受到威胁之后开枪,一村民当场死亡。记者调查发现,该事件源于占地纠纷。兴隆台区有关部门在没有和村民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且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违法强拆,导致矛盾迅速激化。

  前天,盘锦市成立调查组并发布消息称,民警开枪是因为村民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经鉴定,开枪民警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这个结论很简单,但藏着大问题。民警向村民开枪,是因为村民暴力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请注意,这里有个词非常关键:“执行公务”。对这个民警来说,我相信他是在“执行公务”,没有上级安排或领导指派,他荷枪实弹跑到拆迁现场干啥?但此“公务”,确非民警职责范围之事。民警公务即为警务。而民警参与征地拆迁断然不是警务。这一点,可参见公安部《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再请注意,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是属“非警务活动”。

  这里可以先就公安部禁令作点分析。征地拆迁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非常高。难度再大,问题再多,终属人民内部矛盾。这种性质决定了征地拆迁,必须“协商解决”。而民警一旦介入,意味着拆迁户与政府或开发商之间平等的权益关系被打破。为了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利益,对于政府或开发商的要求,拆迁户不会轻易答应,甚至不排除有各种抵制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民警的出现主要就是针对拆迁户。出现了就有可能出手,一出手,就把“人民内部矛盾”演化成了“敌我矛盾”。

  公安部严禁民警出现在征地现场,可能就是为了避免激化矛盾,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公安部的规定,实际上是进一步强调了法律对警察权力的约束。人民警察法已经对民警的职责范围作了详尽规定,任何拆迁行为的执法主体都不是公安机关。因此,人民警察要有自己的立场和主张,不应成为执行政府错误的“急先锋”,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在看来,公安部的这一严规并未得到贯彻,在许多公开报道的暴力拆迁事件中,都可见民警的影子。

  《意见》指出,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问题出在哪?出在地方政府把握着地方公安机关的人财物,公安机关在地方政府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虽然公安部有禁令在头上,但解决不了当下的人事、财政和经费保障,因此地方公安不得不服从于地方政府的指令。所以,很多时候,民警参与征地拆迁是迫于无奈,是奉命行事。

  只有当公安民警依据法律行事,对于地方政府违法命令敢于说“不”,公正执法才能得到保证,征地拆迁现场也才有可能不见民警的影子。这一天,任重道远。

  最后提醒一下,盘锦对民警开枪致村民死亡事件进行“善后”时,千万别忘了找出那个下令动用警力参与拆迁的人,对照公安部的规定严肃究责,否则把公安当“家丁”使唤的现象会越来越普遍。

 楼主| 发表于 2012-9-24 09: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带枪拆迁何来协商诚意?是暴力。
发表于 2012-9-24 10: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咱們國家, 這種事情總是發生; 可說是司空見惯!
 楼主| 发表于 2012-9-24 10: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禾市人在深圳 发表于 2012-9-24 10:19
在咱們國家, 這種事情總是發生; 可說是司空見惯!

危险在身边
发表于 2012-9-24 10:36: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哪才是安全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9-24 10: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飞腿 发表于 2012-9-24 10:36
不知道哪才是安全的

做和尚,相对说:
发表于 2012-9-24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研不是人民的警察,他是一条咬百姓的疯狗!无论如何,都不能向衣食父母开枪!
发表于 2012-9-24 10: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飞腿 发表于 2012-9-24 10:36
不知道哪才是安全的

自由、民主、富强的未来中国!
发表于 2012-9-24 11: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qaz668 发表于 2012-9-24 09:25
恨!把人民当敌人,把日本还想当朋友,能长治久安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9-24 16: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蓝色的冰 发表于 2012-9-24 10:42
张研不是人民的警察,他是一条咬百姓的疯狗!无论如何,都不能向衣食父母开枪!

说得对,贫民是弱者。
 楼主| 发表于 2012-9-24 16: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az668 于 2012-9-24 16:53 编辑
蓝色的冰 发表于 2012-9-24 10:44
自由、民主、富强的未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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